車價要超11.5萬元 司機須3年以上駕齡
濟南版網約車細則來了
《濟南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近日出臺。我市提出,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車齡應當在1年以內而且車輛購置稅的計稅價格高于11.5萬元。
從事網約車經營要符合5個條件
我市提出,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證,并向企業注冊地省級通信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后,方可開展相關業務。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自網絡正式聯通之日起30日內,到省公安部門指定的受理機關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5個條件:
(一)本市號牌,7座及以下乘用車;
(二)符合營運車輛環保、安全技術標準,且車齡從初次注冊登記取得機動車行駛證之日至申請日未滿1年;
(三)新能源汽車軸距大于2600毫米,綜合工況續航里程大于250千米;非新能源汽車軸距大于2700毫米且不得與在運普通巡游車車型相同,車輛購置稅的計稅價格高于11.5萬元;
(四)具備ABS防抱死制動系統和車身電子穩定控制系統,以及前排座位安全氣囊和前后座安全帶;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如何來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呢?我市規定,先由申請加入并已取得經營許可資格的網約車平臺公司按規定條件初檢合格后,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申請表,車輛購置發票、車輛購置稅繳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車輛掛牌后的彩色照片及照片電子文檔等相關材料。
此外,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車輛不得噴涂巡游車標志標識,不得安裝頂燈、空車燈,車身顏色不得與巡游車車身顏色相同或相似。
網約車駕駛員要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我市明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有效期自車輛初次注冊登記之日起不超過8年。提前終止經營的,應將相應許可證件交回原許可機關。
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二)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無記滿12分記錄;
(三)3年內無因從事非法營運被查處的記錄;
(四)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五)身體健康,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無重大疾病或職業禁忌癥;
(六)被吊銷客運資格的駕駛員,自吊銷之日起已滿3年;
(七)承諾同時服務的網約車平臺公司不超過2家;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此外,具備巡游出租汽車從業資格的駕駛員,在最近3年內連續從事運營服務,誠信考核等級均達到AAA級,且符合本細則第十六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直接參加考核,合格的予以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網約車不得在排隊候客場所攬客
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要公布本市24小時人工服務固定電話,負責投訴受理,并在3日內辦結;投訴者對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意的,交由市出租車行業服務熱線受理。網約車平臺公司負責確保使用的車輛購買營運性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每座不低于15萬元)、第三者責任險(不低于50萬元)及乘客意外傷害險等險種,車內人員傷亡保險額度不低于每人每次事故100萬元,并承擔先行賠付責任。
此外,網約車在服務協議期內,同時加入的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超過2家;不得擅自噴涂、張貼標志標識,不得利用車身做商業性廣告;按照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有關規定,逐步配置電子標識。網約車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超出許可經營區域的,起訖點一端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
在運價方面,網約車平臺公司應合理確定運價,符合國家規定的計程計價方式,如有調整須提前7日向社會公示運價體系,保持價格相對穩定;應實行明碼標價,平臺軟件不得有惡意加價程序。在乘客發出約車需求及結算時,客戶端顯著位置應顯示運價規則、行駛里程、行駛時間及收費金額等信息,并在服務結束時,向乘客實時提供由市稅務部門監制的紙質或電子版出租汽車發票。
新規明確,駕駛網約車不得巡游攬客,不得在機場、車站等設立統一巡游車調度服務站或實行排隊候客的場所攬客。
我市還提出,2016年11月1日之后,本細則施行之前,在本市市區注冊登記、車齡距初次注冊登記之日未滿3年、軸距大于2650毫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高于11.5萬元,且為本市運營的網約車平臺公司提供服務的非新能源汽車,若需繼續在本市經營的,應在本細則施行之日起6個月的規范期內辦理相關許可手續,逾期未辦理的,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為其提供網約車經營服務。(本報記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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