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嘉興海寧發生一起命案,一年輕男子被刺死在巷子里。而案件的兇手蓋濤會下如此殺手,只因他見不到被害男子的妹妹。且蓋濤在殺人后,還回到自己的出租房,猥褻了合租的女室友……昨天,記者從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蓋濤犯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罪,一審被判死刑。
丈夫送妹妹前男友后失聯
妻子發現他倒在巷子里
去年2月17日凌晨4點多,一女子跟海寧警方報警說,她老公在凌晨1點半左右打電話給她,說要開車送妹妹的前男友蓋濤一程,后一直沒有回家。女子好幾次打電話給丈夫,但都不是丈夫本人接聽的。
女子叫上老公的哥哥,連夜趕到蓋濤的租房詢問。更讓女子驚心的是,她在蓋濤屋里發現了丈夫的手機,上面還有血跡。
警方趕至現場再三追問后,蓋濤仍不回答。民警還發現,蓋濤身上有酒味。而蓋濤一直在說他跟前女友的感情問題,“讓她的家人叫她出現在我面前!”蓋濤嚷嚷著。后民警將他控制住。
而就在此時,樓下傳來報警女子的尖叫聲。原來女子發現,附近巷子里躺著一男子,渾身是血,有多處刀傷,已沒了氣息,而這人正是她老公。后經法醫學鑒定,男子是遭銳器刺入右側胸腹腔,致右側血氣胸,右肺和肝臟破裂大出血死亡。
與前女友復合無望
他殺人且猥褻女室友
據查,蓋濤與死亡男子陳先生的妹妹,原是男女朋友關系。2016年9月,陳妹不告而別,蓋濤對前女友及其家人一直懷恨在心。2017年2月16日下午,蓋濤購買了尖刀等作案工具。當晚,蓋濤得知陳妹另有男友后,心里憤怒不已,悶頭喝了不少酒。
17日0時許,蓋濤帶著事先準備的尖刀、透明膠帶、伸縮棍等工具,來到海寧市斜橋鎮慶云小區停車場等候陳先生。凌晨1點半左右,蓋濤見陳先生進入私家車后,便尾隨他上車,跟陳先生索要其妹的聯系方式。
但陳先生拒絕了,蓋濤便謊稱自己的電瓶車不在附近,要求陳先生開車送他一程。途中,蓋濤再次索要陳妹的聯系方式被拒后,他拿出尖刀,捅刺、劃傷陳先生的肩頸部、腿部,由此逼問出陳妹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