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倆孩子打架引發家長廝打,一方家長被打傷 住院12天花費1.2萬余元,還被拘12天罰500元
■另一方家長被拘10天罰200元,法院還判決給對方賠9000余元
■更重要的是,給孩子心理帶來了創傷……
華商報訊(記者 寧軍)近日,西安市未央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因孩子打架引發家長“以暴制暴”的健康權糾紛案,廝打的雙方家長被拘留不說,還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小學生打架 雙方家長參與均被拘留
10歲的小韓和11歲的小劉是西安城北一小學同班同學。
2017年3月18日,小韓和小劉放學后在樊寨村廣場玩耍時發生打架。小韓回家后,將被打事情告訴了父親韓某,韓某到樊寨村廣場,見小劉認錯態度不好,動手打了小劉。小劉回家后將此事告訴了父親劉某。劉某當晚6時即到韓某家中理論。雙方互不相讓,廝打在一起。結果韓某被打傷,住院12天,被醫院診斷為:閉合性顱腦損傷,牙齒冠折,眼眶內壁骨折等,治療花費1.2萬余元。
事發后,韓某被警方拘留12天,罰款500元,劉某被警方拘留10天,罰款200元。
一方家長起訴 法院判決責任五五分擔
事后,韓某將劉某一方起訴至未央區法院,請求被告劉某賠償7萬余元。近日,經法院審理認定,雙方均具有過錯,責任五五分擔,判決劉某向韓某賠償各項費用9000余元。判決送達后,雙方均未上訴。
未央區法院辦案法官楊懷周說,在孩子們發生打架時,家長必須冷靜處理,不能不分青紅皂白就去打對方的孩子或自己的孩子,韓某的做法值得所有家長引以為戒。在案件審理期間,小劉母親說,事后兒子小劉晚上經常被噩夢驚醒、大哭。
法官建議,遇到孩子打架,不能不問原委就讓自己的孩子去道歉,也不能直接去找對方孩子評理。要在問清原委的情況下,和對方的家長妥善協商,積極溝通處理。同時,要給孩子們講道理,讓孩子養成獨立辨別是非曲直的能力,告訴孩子該如何更好地保護自己、尋求幫助等。
>>心理專家
家長參與打架會給孩子心理帶來創傷
陜西陽光心理研究所副所長胡寶華認為,兩個孩子的年齡正處于學習人際交流的開始階段,發生沖突很正常。面對孩子之間的矛盾,家長應該做的是給予建議,而不應用暴力手法處理問題。家長采用暴力手法處理問題,孩子將來的心理會走向兩個相反的方向,或者偏激地用暴力解決問題,或者膽怯內向、逃避問題,失去交流的勇氣和自信。
對于給兩個孩子帶來的心理創傷,胡寶華認為,家長應該找專業心理咨詢專家對孩子進行心理輔導。對家長而言,應從心里認識到錯誤,吸取教訓,并把這種想法與孩子互動、交流,引導孩子正視問題、陽光面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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