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古代怎么處理的?
對于家庭成員間的相互侵犯,依尊卑長幼的身份及親屬關系的遠近決定刑罰與否或刑罰的輕重。
>秦律:
父母擅自殺死子女、奴婢,或者刑傷、髡剃子女或奴婢的案件為“非公室告”,國家不予受理。若提出此類訴訟,原告會被處以刑罰懲罰。
>漢律:
對父母對子女的生殺權是有所控制的,但父母毆笞子女致死還是可以以金贖罪;而子女毆傷父母,即使未傷及生命,也要處以梟首的極刑。
[不孝罪加重處罰]
>秦律:
免老(六十歲以上的老人)控告子孫不孝,官府應立即將被控之人逮捕的規定。依漢律,不孝皆斬梟。
>唐律:
唐律則專設罵尊長條,以懲治污罵尊長的不孝行為,最重可處絞刑。而對于對尊長的身體侵犯,則被認為是比不孝更為嚴重的忤逆行為,亦給予嚴懲。
原標題:男子禁錮妻子家暴7天 反家暴行動刻不容緩
責任編輯:吳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