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巖口鎮“2018.2.17暴力妨害公務案”的情況通報
2018年2月17日晚上18時40分許,(湖南隆回縣)巖口派出所副所長陽怡軍、巖口交警中隊中隊長羅火軍帶領輔警向金平、宋江、陳達志前往轄區龍井村1組處理村民馬某和馬某奇因會車問題發生打架的警情,在龍井村活動室調解現場,馬某奇家屬數十人使用塑料凳子和拳頭對處警民警、輔警進行圍攻、毆打,致使在場處警人員不同程度受傷。經鑒定,陽怡軍的傷勢構成輕微傷,其余警務人員均不同程度受傷。
事件發生后,隆回縣公安局迅速啟動民警維權機制,立即成立專案組依法展開調查。2月26日上午,專案組在巖口鎮龍井村和新邵縣巨口鋪鎮白羊塘村分別將涉嫌妨害公務的馬某紅(男,59歲)、馬某漢(男,61歲)、陳某花(女,65歲)、陳某聰(男,44歲)抓獲歸案。涉嫌妨害公務罪的犯罪嫌疑人馬某紅、馬某漢、陳某聰被依法刑事拘留,陳某花因阻礙執行職務被行政拘留十日。
因該案還有涉案人員未到案,請涉案人員主動來公安機關自首,爭取從輕、從寬處理。在此,公安機關再次警告: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時,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礙、妨礙執法,否則將依法懲處!
隆回縣公安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