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寧德市古田縣公安局官方微信22日對外通報稱,該縣鶴塘鎮13日發生的群眾食物中毒事件,經該局連日工作,確認該事件系因銷售光餅同業競爭引發的投放危險物質案件。
據官方此前通報,13日,有部分當地群眾和過往旅客在古田縣鶴塘鎮坊下路口購買光餅食用后出現嘔吐、麻痹等不良反應,疑似有質量問題。
截至15日0時,寧德市、古田縣醫院共收治疑似患者48人,其中住院治療41人(重癥6人、中度9人、輕度26人),門診留觀7人。經治療,所有收治人員病情穩定并逐步恢復健康。
通報指出,經寧德市產品質量檢驗所對送檢光餅樣品檢測,確認涉事光餅中的“蔥肉餅”鋇元素含量異常。經調查,經營者當日加工制作光餅約500片,其中“蔥肉餅”數量約100片。
事件發生后,公安機關抽調精干力量全力以赴開展調查。
通報稱,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男,34歲,屏南縣人)目前已被古田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