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次索要工程尾款發生爭執,遂心生怨恨,討債人竟懷揣匕首、彎刀,在路上攔下欠錢人一家三口騎的摩托行兇,致三人死亡。近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安康中院依法對安康高新區“2016·2·27”特大殺人案兇犯劉世平執行死刑。
行兇后潛逃500余警力緝兇
2016年2月27日下午1時許,安康市高新區發生一起惡性殺人案,一男子當街捅倒一家三口后潛逃。夫妻二人當場身亡,他們年僅9歲的兒子被送往醫院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后,安康警方成立專案組,數小時后基本掌握了嫌疑人劉世平的相關情況,隨后警方出動500余警力對潛逃的劉世平展開抓捕,并懸賞5萬元全力緝兇。2016年2月28日清早6時許,警方接群眾舉報后,在漢濱區張灘鎮一處廢棄房屋內將劉世平抓獲,并在抓捕現場找到案發時嫌疑人所騎紅色摩托車、匕首,以及事先購買的一箱方便面和一包衣物。
一審后不服判決
提起上訴被駁回
據了解,2012年9月,劉世平承建被害人劉某(男,歿年44歲)家房屋,完工后因工程質量問題,劉某未向劉世平支付工程尾款,劉世平多次向劉某索要未果。2016年2月27日上午,劉世平再次到劉某家中索要工程尾款時,雙方發生爭執。劉世平遂心生怨恨,產生報復之念,返回家攜帶彎刀、匕首騎摩托車到高新區安康大道怡景苑小區前路段等待劉某。事發當日12時50分許,劉某駕駛摩托車拉著妻子孔某(被害人,歿年38歲)、兒子劉某某(被害人,歿年9歲)經過怡景苑小區門前時,劉世平駕駛摩托車將劉某所騎摩托車截停,持彎刀、匕首先后朝劉某、孔某、劉某某頭部、胸部等處砍擊、刺戳,致三人死亡。華商報曾進行了報道。
法院審理認為,劉世平目無國法,因經濟糾紛預謀作案,在公共道路上騎摩托車截停被害人劉某駕駛的摩托車,持彎刀、匕首砍擊、刺戳被害人劉某及妻子孔某、兒子劉某某致命部位,致三人死亡,犯罪情節極為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必須依法嚴懲。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世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劉世平不服,提出上訴,經陜西省高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3月30日,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安康中院依法對劉世平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