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鴻茅藥酒爆料者律師:若被起訴必做無罪辯護)
近日,廣州市民譚秦東在網上發了一篇文章,質疑鴻茅藥酒是“毒酒”,藥酒廠家隨后報案稱其商業聲譽因此受損。接到報案后,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警方于1月10日跨省抓捕當事人譚秦東。此事經媒體報道后,讓鴻茅藥酒這個“藥品廣告大戶”走上全國輿論的風口浪尖。記者獲悉,目前案件已進入起訴審查階段,譚秦東代理律師表示,若被起訴將做無罪辯護。
事件:一篇點擊量2000多的文章,引來跨省抓捕
2017年12月19日,譚秦東在“美篇APP”的個人主頁上發表題為《中國神酒“鴻茅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的文章。點擊量是2000多次。文章從心肌變化、血管老化、動脈粥樣硬化等方面,說明鴻茅藥酒對老年人會造成傷害。
2017年12月27日,涼城縣公安局接到鴻茅國藥公司報案。鴻茅藥酒廠家稱,有兩家企業和七位市民取消了鴻茅藥酒訂單,損失額為1377156元。后經公安偵查,譚秦東在自己的微信群里連續轉發文章10次左右,網站點擊量2000余次,美篇APP內有3次訪問,微信好友有250次訪問、微信群有849次訪問、朋友圈里有720次訪問,其他訪問253次,被分享120次。內蒙古警方認為,譚秦東利用互聯網公開捏造并散布虛假事實,惡意抹黑鴻茅藥酒,造成多個省份的商家和消費者大面積退貨,給企業造成損失142萬余元,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2018年1月10日,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公安局辦案人員來到廣州,跨省對譚秦東實施抓捕。
4月15日,涼城縣公安局發布案情通報稱:1月25日下午,譚秦東被當地檢察機關批準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人物:譚秦東曾是醫院醫師 現為多家公司法人
譚秦東,現年39歲,2010年中南大學麻醉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獲醫師資格證書和臨床執業證書,曾在南方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擔任麻醉醫師,擔任過制藥公司的醫學事務專員和顧問。2015年起,他自主創業開辦醫藥科技公司。
譚秦東在2015年6月23日、2016年6月8日、2017年11月14日分別注冊了廣州菲力浦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湘飛雅生物醫學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廣州趣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擔任三家公司的法人、股東、執行董事長兼總經理。此外他還擔任長沙墨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股東以及廣州市童正堂文化活動策劃有限公司高管。
工商信息顯示,湖南湘飛雅生物醫學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經營范圍較廣,包括醫學研究和實驗發展、醫藥咨詢、食物科學技術研究服務、計算機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等。該公司一位合伙人告訴記者,譚秦東負責日常事務管理,自己很少參與具體經營,但可以肯定公司業務范圍與藥酒無任何關聯。
今日上午9點48分,中南大學校友總會官方微博發布對其校友譚秦東的聲援聲明【母校校友會發聲明對"鴻茅藥酒"提3點質疑】
辯護:若被起訴律師將做無罪辯護
昨日,記者聯系到了譚秦東的代理律師胡定峰,胡定峰表示,譚秦東若被起訴將做無罪辯護。
胡定峰說,譚秦東被抓后,他去過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兩次,主要工作是遞交律師意見書和申請取保候審,但都沒得到采納。“涼城警方說鴻茅藥酒的廠家沒有和你們達成諒解,所以絕對不可能給你們辦取保候審的。得到這個回復后,我們就沒有遞交任何材料。”
根據胡定峰所轉述的譚秦東自述材料,譚秦東對鴻茅藥酒的虛假廣告宣傳及其危害性是十分清楚,鴻茅藥酒十年來的虛假廣告宣傳,可能為他們贏得了豐厚的商業利潤,但是也給社會留下了后患。鴻茅藥酒“每天兩口,健康長壽”“包除百病”“疾病全溜走”等不實宣傳,雖然多次受到國家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工商部門的查處、甚至給予責令停止銷售的行政處罰,但它的“廣告詞”往往改頭換面后又粉墨登場。這種宣傳對于社會公眾,尤其是缺乏醫學知識的老年人危害甚大。我們知道,藥酒是藥不是保健品,它有具體的適用癥、禁忌癥和嚴格的劑量要求……如果生產廠家不負責任,在藥品廣告營銷中夸大療效、淡化適用癥、禁忌癥和嚴格的劑量要求,極有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對藥物的錯用、濫用,給患者帶來嚴重后果,“良藥”變成“毒藥”絕非危言聳聽。
胡定峰認為,譚秦東并未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犯罪。首先,他認為譚秦東發表該文章目的是勸告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高血壓、糖尿病等病友不要飲用藥酒,沒有損害商品聲譽的主觀故意;其次,文中沒有捏造、虛構事實或散布虛假消息,且鴻茅藥酒本身系沒有臨床報告藥品,網上也有報道說它有有毒成分,所有藥品需要經過臨床試驗,因此從現有材料來看是否無毒尚且存疑;再次,鴻茅藥酒連續十年發布違規廣告,夸大療效,淡化禁忌癥,已經在老年群體中造成了很大危害,譚秦東揭露這一點不能認為是犯罪。
胡定峰律師對記者表示,現在案件已進入起訴審查階段,若檢察機關決定起訴,他將做無罪辯護,并考慮到本案的關注度較高、影響力較大,基層法院的水平可能有局限或不足,家屬方可能考慮申請異地審理此案。若不起訴,他還將根據不起訴的理由做出后續應對。
官方:蒙食藥監被要求回應社會關切
昨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文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嚴格藥品廣告審批,加大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一是責成企業對近五年來各地監管部門處罰其虛假廣告的原因及問題對社會作出解釋;對社會關注的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況作出解釋;加強不良反應監測,匯總近五年來不良反應發生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同時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報告。二是嚴格按照說明書(功能主治)中規定的文字表述審批藥品廣告,不得超出說明書(功能主治)的文字內容,不得誤導消費者。三是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持續加大對該企業日常檢查和飛行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落實藥品安全主體責任。如發現違反藥品相關法律法規的問題,將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藥品批準文號。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
鴻茅藥酒是何物?
鴻茅藥酒是酒還是藥?直到2018年4月13日,大家才知道,鴻茅藥酒是藥,而且是一種非處方藥。鴻茅藥酒的身份是非處方藥不假,但它的批準文號是“國藥準字Z”打頭,也就是“中成藥”。而且搜索一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網站,鴻茅藥酒也是存在的。
據鴻茅藥酒網站介紹,“鴻茅藥酒始創于1739年,由著名民間藥王王吉天在內蒙古涼城鴻茅鎮創辦的‘榮盛坊’根據祖傳秘方炮制,成分包括(六十七味):何首烏、地黃、白芷、山藥、五倍子、廣藿香、人參、桑白皮、海桐皮、甘松、獨活、蒼術、川芎、菟絲子、茯神、青皮、草果、山茱萸、附子、厚樸、陳皮、五味子、牛膝、枳實、高良姜、山柰、款冬花、小茴香、桔梗、熟地黃、九節菖蒲、白術、檳榔、甘草、當歸、秦艽、紅花、莪術、蓮子、木瓜、麥冬、羌活、香附、肉蓯蓉、黃芪、天冬、桃仁、梔子、澤瀉、烏藥、半夏、天南星、苦杏仁、茯苓、遠志、淫羊藿、三棱、茜草、砂仁、肉桂、白豆蔻、紅豆蔻、蓽茇、沉香、豹骨、麝香、紅曲等。主要功效包括: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適用于以下病癥:風寒濕痹、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酸及婦女氣虛血虧。”
鴻茅藥酒廣告違法2630次
記者不完全統計發現,鴻茅藥酒因為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25個省市食藥監部門99次列入違法廣告公告移送工商行政部門查處,被10省市18次采取暫停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
可令人費解的是,一邊是鴻茅藥酒違法廣告在各地被查處,另一邊內蒙古食藥監管理局作為監管部門和廣告批文核準部門,卻一路為鴻茅藥酒廣告“開綠燈”。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數據庫,2011年至今鴻茅藥酒一共獲得1034個廣告批文。與此同時,2016年烏蘭察布市涼城縣(鴻茅藥業所在地)政府工作報告顯示,鴻茅藥業五年上繳稅收1.6億多元,其中2015年實現銷售收入12億元,完成稅收近6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