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4月18日電 記者17日從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對深圳“問題牛百葉案”涉案的35人作出一審判決,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6個月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7年3月17日,根據群眾舉報,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聯合該市市場稽查局在龍崗區平湖鎮順平市場查獲一個加工銷售“問題牛百葉”等產品的窩點,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周某、楊某某等22人。民警在現場查獲牛百葉原材料約9300公斤、牛百葉成品約15500公斤。另外,還查獲牛百葉半成品約1320公斤,來路不明的氫氧化鈉1425公斤、過氧化氫950公斤。
隨后,民警根據火鍋食材經營部的銷售記錄順藤摸瓜,抓獲了在深圳市各大檔口銷售該批牛百葉的犯罪嫌疑人劉某等13人。警方經調查了解到,在不到一年時間里銷售“問題牛百葉”等產品金額達750余萬元。
2017年10月16日,深圳市羅湖區檢察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及本案涉及的其他下游銷售檔口的犯罪嫌疑人共35人起訴至羅湖區人民法院。
今年3月28日,羅湖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張某某、周某、廖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0萬元。被告人朱某某等32人分別獲判6個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相關涉案物品及資金也被依法判決沒收。
據羅湖區人民法院辦案法官介紹,一審判決后,被告人不服,已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記者 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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