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債主們”開始花樣追債。
陳海的母親身體本就不好,遭遇了兒子被追債,家中戶口本被搶走的驚嚇后,在郁憤中離世。
最后陳家親朋好友湊錢,幫陳海支付了35萬余元的債務。
陳海又痛又悔,這才想到報警。
借了3萬要還800萬 每天要還1萬利息?
曾經的“小富婆”不得不到處逃債 生不如死
“覺得自己死也死不掉,活下去又看不到希望。”
今年41歲的臨安人何華,擁有一間營業房、一家服裝店,還有即將拆遷分配到手的500多方的安置房,在朋友眼里是個“小富婆”。
可如今的她身無分文,還欠著上百萬元的債,為了逃債,已經7個月不敢回家了。
外面有人傳說她去澳門豪賭輸光了家產,也有人傳說她是吸毒敗光了家產……
她說自己就連港澳通行證都沒有辦過,平時連牌都不打的,更別說吸毒了,她只是為了還貸款利息,把所有的身家都搭了進去。
就連她的家人一開始也不相信她的說法。
哪里有貸款貸到傾家蕩產的?
直到臨安公安因為“套路貸”的案子上門去調查取證,她的家人才相信她說的竟然是真的。
看看3萬是怎么一步步變成800萬的。
去年8月,何華有一筆錢借給了朋友沒還回來,而自己另外有一筆借款卻到期要還了,需要周轉,經過中介介紹,認識了某“寄賣行”老板朱某、吳某,雖然對方說借款3萬元,10天的利息要8000元,但她覺得自己這8000元反正拿得出的,能不欠別人人情就周轉成功就好了,于是爽快答應。
第一步:對方讓她簽了個合同,合同金額8萬,約定每天違約金20%,但何華實際到手只有3萬元。
8萬里扣掉的5萬分別是,10%的中介費、10%的保證金、幾萬的家訪費(就是中介上門查看是否真的有還款能力的交通費,但警方說,這些中介上門會看菜下飯,如果對方房子大,看起來有錢,家訪費就會很高)、還有利息8000元也要先扣掉。
第二步:何華違約。
何華說,自己由于晚了幾天沒有歸還8萬元欠款,按照每天20%的“違約金”約定,她需要還好幾萬的違約金,加上本金,她欠的錢一下子增加到了十幾萬。
第三步:重疊借款。
同年9月,為了償還之前的“違約金”,她在中介的介紹下,又先后向朱某等人借款,這樣她欠朱某的錢越來越多,但借來的錢只夠還“違約金”和利息,隨著借款額度越來越多,產生的利息也越來越多,利息和“違約金”疊加,雪球不斷滾動,她到了最后,每天要還1萬元。
她實在還不出了,朱某拿著合同找上門,言語威脅、滋事,甚至找到了她的父母家……她只好變賣了自己的營業房、轉賣安置房號用來還債,共得款300余萬元用于償還部分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