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7日電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林文學27日在北京說,今年8月底前完成上海金融法院的具體組建和正式掛牌工作。
當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決定》。在會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林文學說,根據中央通過的關于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決定后,最高人民法院將會同中央有關部門及上海市做好金融法院的籌備工作,“今年8月底前完成上海金融法院的具體組建和正式掛牌工作”。
林文學介紹,最高法將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司法解釋,明確上海金融法院的案件受理范圍。
二是指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為上海金融法院選優配強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同時也按照中央司法體制改革的要求,在上海金融法院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規范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實行法官員額制,精干內設機構,推行扁平化管理,提高工作質效。
三是建立金融審判專家輔助制度,完善金融司法研究機制和智庫建設,探索設立中國法院金融審判國際交流上海基地,推動金融法治理論和金融審判實踐的深度融合,推動境內外金融審判經驗的廣泛交流,提升金融審判的專業化水平。
四是擴大上海金融法院與金融監管部門、金融行業調解組織、仲裁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創新糾紛化解工作機制,完善調解結果的司法確認和執行機制,建立完善系統化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
五是加大金融案件大數據資源庫和金融風險防范信息共享機制建設,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在金融審判實踐中的深度運用,為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范預警和重大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林文學說,近年來上海法院審理了一大批新型、疑難、復雜的金融案件。因此,按照先行先試的要求選擇在上海探索設立金融法院。(完)(記者 梁曉輝張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