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通報:5月13日18時23分,在成都市人民東路路口發生的交通事故案,造成3人受傷,3車受損。經公安機關初步查明,該案系姚某某(男,62歲,遂寧市人)所為,其行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安機關決定對其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目前,在參與阻止姚某某犯罪行為中受傷的1名群眾、1名輔警和1名交通文明勸導員正在醫院接受治療,傷情穩定。公安機關感謝市民為平安成都所作出的積極努力和貢獻。(央視記者 劉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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