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近兩年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30余億元
新華社深圳5月22日電 2016年以來,針對傳銷、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易發(fā)多發(fā)的態(tài)勢,深圳警方開展一系列專項打擊行動,偵破各類案件560余宗,逮捕犯罪嫌疑人1510余名,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30余億元。
近年,依托互聯網實施的傳銷、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犯罪給市民群眾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在“突出專業(yè)打擊、深化信息導偵、狠抓規(guī)范執(zhí)法”等方面精耕細作,強力推進“利劍行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等行動,破獲了多起重大典型案件,對犯罪分子起到了威懾作用。
尤其是今年以來,深圳市公安局組織全市各區(qū)公安分局開展銀行卡案件集中收網行動,刑事拘留23名犯罪嫌疑人;打擊地下錢莊行動刑事拘留33人,打掉犯罪團伙6個,涉案金額135.9億元;集中開展打擊“套路貸”專項行動,接連破獲3個“套路貸”犯罪團伙。
為筑起群眾錢袋子安全“防火墻”,深圳警方還先后到大疆、中興、蘇寧易購深圳公司等企業(yè)送法上門,開展防范經濟犯罪宣傳講座活動,聯合派出所在各銀行網點、寫字樓、社區(qū)等宣傳欄進行張貼及派發(fā)宣傳海報2.4萬張、折頁及橫幅4萬余份,并設立深圳經偵“話你知”原創(chuàng)動漫短片播放點,在公共場所滾動播放,擴大線下防范宣傳覆蓋范圍。(記者 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