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沈陽6月3日電 欠款22萬元,即使法院判其還款,仍以各種理由拒不履行,成為“老賴”……遼寧省沈陽市法庫縣法院近日接到懸賞舉報線索,被執行人任某出現在鐵嶺縣一采石場附近,法院執行局迅速組織干警趕到現場,成功將任某抓獲。
據悉,通過執行懸賞保險的方式得到舉報線索,并成功控制“老賴”,這在遼寧省尚屬首例。“六一”前,保險公司已將1萬元懸賞保險金兌現,這筆錢將通過法院打入線索人提供的銀行賬號內。
今年2月,為基本解決“執行難”,法庫縣法院推出執行懸賞保險制度。其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合作協議》明確:遇到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無法查明其財產等情況時,申請執行人可向法院提出懸賞申請。申請執行人可自定懸賞比例,保險收費為最高懸賞金額的10%,提供財產線索最高懸賞金額不超過20萬元,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線索最高懸賞金額不超過1萬元。
申請執行人在購買“懸賞保險”后,由法院、保險公司通過多種媒體平臺向社會發布懸賞公告,廣泛查找財產線索或被執行人的下落。到目前,法庫縣法院已發出6份執行懸賞保險公告,對“老賴”形成較大震懾。(完)(記者范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