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北京6月5日訊 應急管理部今天通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近日約談山西省運城市政府,要求就2個月內連續發生4起較大事故,深刻剖析原因、切實整改。國務院安委辦副主任、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孫華山主約談,應急管理部、公安部交管局有關人員參加約談。
據了解,近期運城市較大生產安全事故集中多發,短短2個月之內連續發生4起,涉及交通、有色、化工等多個行業領域。4月1日,夏縣發生一起小轎車與牽引半掛車相撞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傷;4月3日,永濟市循環經濟工業園區云海鋁業公司熔煉車間發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4月9日,山西運巖新材料公司反應釜清洗作業時發生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5月8日,萬榮縣發生一輛面包車與路邊停駛重型半掛車相撞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
按照《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對發生重特大事故、6個月內發生3起較大事故和發生性質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較大事故等情況,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人或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或指定其內設司局主要負責人約談市(州)政府主要負責人。
約談指出,這4起較大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7人受傷,教訓十分深刻。不僅暴露出企業層面安全意識淡薄、安全保障水平低、主體責任不落實、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等問題突出,還反映監管層面存在諸多薄弱環節,要從屬地責任落實是否到位、行業監管執法是否到位、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是否到位等方面,進行認真總結和深刻反思。
約談要求,運城市要深入查找原因,找準問題,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全面研究對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山西省安委辦要加強跟蹤督辦,事故結案后盡快向社會公布調查處理報告,發揮好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約談強調,山西省和運城市要認真貫徹落實好《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抓好省、市、縣各級實施細則制定工作,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健全完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