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通遼6月12日電 以冷庫資金周轉的名義,內蒙古一冷庫法人用高額利息為誘餌,先后向45人吸收資金1890萬元(人民幣,下同)。12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公安局獲悉,該案已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7年12月,通遼市扎魯特旗公安局接到居民報警稱:扎魯特旗澤鑫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澤鑫冷庫)呂某、李某霞以冷庫資金周轉的名義向其借款42萬元,借款到期后一直以各種理由推拖,拒不還款。
隨后,又有44名群眾先后來報案,內容均為呂某、李某霞以冷庫資金周轉的名義借款的情況,共涉及資金1890.2萬元。
接案后,扎魯特旗公安局立即討論分析案情,綜合受害人報案內容,決定以呂某、李某霞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
經查,2014年至2017年,呂某、李某霞未經相關部門批準,以冷庫新建廠房、生產經營需要資金為由,以承諾給付2—2.5分錢的高額利息為誘餌,采取口口相傳的方式先后向曹某春等不特定的45人吸收資金1890.2萬元。
經偵民警通過核實,李某霞、呂某在自身不具備還款能力的情況下,始終隱瞞背負巨額債務的事實,以冷庫生產經營需要資金為由,向社會不特定人大肆吸收錢款,并以吸收來的錢款償還已到期債務及支付部分利息。
另據部分報案人提供的線索稱:2017年4月起,李某霞以手中持有的一枚深圳人張某旭給其出具的852萬元借據及還款計劃書,多次向借款人展示,意圖在已經不能正常給借款人還款的情況下繼續向公眾吸收資金。
為辨析該借據的真偽,警方派遣具有多年非法集資類案件經驗的民警前往廣東深圳,通過多方走訪調查,最終找到張某旭。
經張某旭證實,該枚借據系李某霞為取得借款人的信任,將張某旭實際所欠貨款200余萬元夸大為852萬元的虛假手續。
目前,該案已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完)(張林虎 李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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