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式老賴"黃淑芬最新消息:獲刑8個月 受害方認為判輕了
6月27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唐山“教科書式耍賴”受害者處獲悉,剛剛結束的黃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在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黃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黃淑芬當庭表示將上訴。
3年前,河北唐山人趙勇的父親遭遇車禍成為植物人,歷經兩年多治療,最終搶救無效去世。其間,肇事司機黃淑芬拒絕賠償法院判決的85萬余元的行為,經趙勇在網上披露后,被網友稱為“教科書式耍賴”。之后,黃淑芬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立案,6月27日案件開庭。
開庭前趙勇稱,“希望黃淑芬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懲罰,為過世的父親、遭遇不幸的自己和家人討一個公道。”此外,趙勇說,目前肇事方仍有75萬余元賠償款未支付。
對于一審判決結果,趙勇認為“判輕了”。他解釋,“我沒有簽署刑事諒解書,事發后黃淑芬賠償、處理的并不積極,她不應該符合從輕的條件。現在不是她要上訴的問題,我接下來會和律師商量,考慮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受害者的代理律師岳屾山表示,被告人不認罪,沒有悔罪表現,既沒有向被害人道歉也沒有積極賠償。但法院認為其到案后如實供述,具備從輕情節,從而判處了8個月。“我們認為量刑畸輕,會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此外,趙勇說,會繼續追討肇事方此前未支付的75萬余元賠償,“盡管父親去世,她現在賠償沒有意義,但她應該負起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