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饒市紀委監委6日發布消息,日前,經鄱陽縣委批準,鄱陽縣紀委監委對鄱陽縣水利局灌湖水庫工程管理所所長萬繼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萬繼鋒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禮品;違反組織紀律,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經常無故曠工;違反群眾紀律,違規收取工程承包商贊助費;違反生活紀律,多次接受異性有償陪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
萬繼鋒身為黨員干部,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毫無法紀觀念,腐化墮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鄱陽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萬繼鋒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