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個人申請積分服務工作正式啟動 創設“1+N”制度框架,構建憑積分享受公共服務模式
近日,記者從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及實施細則7月1日起正式實施,來穗人員個人申請積分服務工作正式啟動,全市172個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的積分制服務管理受理窗口將同時接受積分制服務申報,“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同步開放。
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3類12項組成。其中基礎指標包括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文化程度和年齡;加分指標包括技術能力、創新創業、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服務行業、社會服務和公益、納稅情況、表彰獎勵。
廣州市有關負責人介紹,《規定》探索外來人口服務管理的廣州經驗,呈現幾個方面特點:一是創設了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1+N”制度框架。將現在由各單位分別實施的積分制入戶、積分制入學、積分制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及其他權益和公共服務統籌起來,使用同一積分指標體系、統一操作流程。二是構建了來穗人員憑積分享受公共服務的模式。設計了包括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三部分積分指標體系,較客觀公正地依個人條件和社會貢獻進行積分,在公共資源相對緊缺的領域,實行積分與公共服務掛鉤。三是通過指標設置體現政策導向。對文化程度較高的和年輕人設置了相對高的分值,有利于廣州優化人口素質結構。四是采用“互聯網+”方式實現全程信息化服務。各部門依托同一信息系統開展“一網式”積分服務工作,對來穗人員積分進行審核認定,既方便群眾辦事,又提高工作效率。
自7月1日起,來穗人員隨時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填寫申報信息并上傳有效的身份證明、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及其他能夠證明本人積分的相關材料,待預審通過后前往居住地積分制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提醒: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為基礎性常態化工作。需要申報辦理積分制入戶的來穗人員,可關注市政府印發的《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需要辦理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的來穗人員,可在每年春季學生申請報名期間、各區教育部門公布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相關政策文件后,根據相關要求提交積分制服務申請。需要申請承租政府公共租賃住房的來穗人員,可根據市住房保障部門及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印發的來穗務工人員公共租賃住房相關政策規定,結合自身需要提出積分制服務申請,具體承租分值按市政府公共租賃住房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記者葉小鐘 實習生江靖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