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客戶端7月12日消息,據蘇州市人民檢察院11日公布消息,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原副所長韓建林濫用職權造成環境嚴重污染一案,由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至此,震驚全國的“垃圾跨省傾倒太湖西山”3起關聯案件已全部判決生效。
其中,被告人王菊明、陸小弟犯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罰金人民幣30萬元和有期徒刑5年、罰金人民幣25萬元,被告人孫秋林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罰金人民幣5萬元;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基建科科長張斌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兩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9個月、罰金人民幣10萬元;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副所長韓建林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據悉,2016年初,孫秋林虛構能幫助承攬太湖戒毒所西山島宕口(采礦形成的積水坑)填埋工程的事實,以繳納保證金為由,騙取王菊明、陸小弟25萬元,并幫助兩人取得戒毒所蓋章的《接收土方證明》。2016年5月至6月期間,王菊明、陸小弟通過變造該證明,擅自接收來自外省市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雜物并傾倒至宕口內,至案發時,傾倒垃圾23336.3噸。涉案污染行為造成公私財產損失達828萬余元,已產生環境修復費用22萬余元。
由于案發地位于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西山島,屬生態紅線二級管控區域,被稱為“蘇州小九寨”。“垃圾跨省傾倒太湖西山系列案”2016年7月5日案發至今,因案情重大、事實復雜、輿情關注,整個辦理過程歷經兩年多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