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等檢驗,標示為廣州廣德堂藥業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生產的9批次化妝品不合格。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涉及的標示生產企業、不合格產品為:廣州廣德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新德金蘆薈·痘膠膏,廣州市澳尚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委托方:廣州市澳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津萃集茶酵美膚粉剌液,深圳市麗仁堂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美白祛痘霜,深圳怡婧堂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怡婧堂玫瑰花瓣祛痘精油,廣州皇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美之帆(國際)護膚研究中心〕分裝的美之帆控油祛痘無痕霜,福州綠野生化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綠力康膚祛痘修復凝膠,廣州市有喜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麗顏世家防曬霜SPF30/PA+++自然水光,廣州市姿維雅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姿維雅防曬霜PA+++SPF25,廣州市巧美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溫碧泉透清瑩防曬乳。
其中,經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現場核查,并經生產企業確認,標示廣州廣德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新德金蘆薈·痘膠膏,廣州市巧美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溫碧泉透清瑩防曬乳等相關批次產品為假冒產品。
二、上述不合格產品及相關企業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廣東、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后依法督促相關生產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要求西藏、海南、湖北、吉林、江西、山西、四川和浙江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相關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對涉嫌假冒的產品,要深查深究其進貨渠道,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上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化妝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在國家化妝品抽檢信息系統中填報并報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央視記者 余靜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