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對安徽涇縣“3·14”殺醫案提起公訴
安徽省檢察院今天對外發布消息稱,日前,宣城市檢察院就備受社會關注的涇縣“3·14”殺醫案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衛敏為泄私憤,持刀殺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案被告人衛敏今年39歲,系安徽省涇縣人,自1998年起,先后因犯搶劫罪、強奸罪、故意傷害罪被法院三次判處有期徒刑,并于2015年10月刑滿釋放。今年3月17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涇縣檢察院批準逮捕。
宣城市檢察院指控,今年3月14日下午,被告人衛敏陪同妻子曹某在涇縣醫院門診三樓內鏡中心做腸鏡檢查。檢查開始前,衛敏要求醫院給其妻子曹某打麻醉藥,麻醉師經風險評估后,認為曹某不符合無痛腸鏡的條件,沒有給曹某打麻醉藥。后該醫院內鏡中心醫生趙某為曹某做腸鏡檢查,曹某因疼痛而不受控制。趙某讓衛敏控制住曹某身體,防止腸鏡檢查儀器在其體內破碎戳穿腸道。衛敏見妻子曹某疼痛難忍,遂叫停了腸鏡檢查。隨后,護士將腸鏡檢查報告單交給衛敏,衛敏認為醫生是在糊弄他,心生不滿,便在醫院內鏡中心走廊里辱罵醫生。趙某聞聲后遂從辦公室出來阻止,衛敏不聽勸阻,辱罵并毆打趙某,二人發生沖突。衛敏從腰間拔出一把折疊彈簧刀,捅刺趙某胸部,致使被害人趙某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宣城市檢察院認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衛敏的刑事責任,同時,其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記者吳貽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