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今年6月份公布的一份行政處罰信息,引發網友關注。該罰單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醫院涉嫌購進使用假藥橘紅,并已銷售完畢為處罰事由,作出罰款692.5元的處罰。對此有網友質疑“是不是罰的太輕了?”
11日,關于處罰數額的問題,青島市食藥監局回應稱,城陽人民醫院查驗了供貨商資質,履行了索證索票義務,但其入庫驗收記錄不規范,依照《山東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權使用規則》,不具備從重、從輕、減輕和不予處罰的裁量情形,故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生產、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對該醫院按照裁量基準規定的中限處罰。該醫院已繳納了罰沒款。
據大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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