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安部的統一部署,北京市公安局將于9月1日正式啟動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工作。受理條件是港澳臺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
為最大限度地方便港澳臺居民申領居住證,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市16個區相關戶籍派出所設置了304個受理點。港澳臺居民申領居住證,需持本人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向居住地派出所交驗相關證件、證明即可辦理。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公安機關受理相關證件、證明后,將于受理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證件。首次申請領取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北京市公安局將為在京申領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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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陸委會稱“持大陸居住證不會注銷臺戶籍”
臺灣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日(30日)下午聲稱,申辦大陸居住證者,尚不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規定,所以申請大陸居住證的臺商和臺胞們暫時“不會有注銷臺灣戶籍的問題”。
據臺灣“新頭殼”消息,邱垂正說,居住證是中國大陸一連串“惠臺措施”的一種,“對于臺灣民眾赴大陸未定居設籍,而有較長的居留時間者,給予類比公民身份編碼,提供趨近于已設籍身份的社會生活便利待遇”,但也妄稱“此舉‘名為惠臺、實為利中’,是一種‘統戰’行為。”此外,蔡英文日前“竄訪友邦”途中就聲稱,“大陸的居住證就是一張卡片,跟認同是兩回事。”但島內網友并不認同此類說法,有網友表示,“大陸把我們當自己人看,蔡英文和民進黨有給人家大陸游客、陸配任何方便嗎?人家對我們釋出善意,我們卻用惡意回報?這就是民進黨的人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