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眼癌女童母親被指詐捐事件”一度引發輿論關注,日前,該事件又有新進展。據媒體報道,9月4日,王鳳雅母親楊美芹已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起訴作家陳嵐名譽侵權,當天法院已經立案受理。對此,作家陳蘭在微博上公開回應說,并不存在造謠,愿意通過法律厘清事實。
小鳳雅家人律師:陳嵐涉嫌誹謗罪
今年3月,河南省太康縣張集鎮溫良村村民王某和其妻楊某,在網絡上貼出三歲女兒小鳳雅的病情信息和照片,希望獲得好心網友的捐助。小鳳雅曾經對著鏡頭艱難地呼喊出一句“救我”,令人心酸。不過,孩子的家人隨后身陷詐捐風波,被指利用孩子的病情募捐,但卻為孩子消極治療,網絡平臺隨后暫停籌款。5月4日,小鳳雅去世。
據小鳳雅的爺爺以及母親王太友、楊美芹所請的代理律師施曉俊告訴媒體記者,根據此前陳嵐在微博上針對王鳳雅一家發表的言論截圖,陳嵐在刑事上涉嫌誹謗罪;在民事上,涉嫌侵犯名譽權。“決定先以侵犯名譽權起訴,如果涉嫌犯罪,再由法院移交給公安。”
根據施曉俊律師微博公布的起訴書,原告要求陳嵐停止侵權,并在河南的《大河報》、上海的《東方早報》等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在被告的實名微博上公開置頂道歉聲明,并且置頂不少于兩個月時間;賠償原告經濟損失8萬元、醫療損失3130元,精神損失費5萬元等。
對于經濟損失和醫療損失的產生,施曉俊律師告訴媒體記者,由于陳嵐發布的言論,網友通過短信、電話對王鳳雅家人進行言語攻擊,王鳳雅家人長時間無法出門,導致農田荒廢、家里的面包車無法正常營運,損失經測算為8萬元;另外,由于精神壓力,楊美芹患上抑郁癥,已產生3130元醫療費。
陳嵐回應:相信法律公正 并不存在造謠
據媒體報道,在小鳳雅事件之中,作家陳嵐在其微博上數次發表言論,指責王鳳雅家屬不積極治療王鳳雅,有詐捐嫌疑。水滴籌平臺籌款記錄單據顯示,小鳳雅家屬先后發起兩次個人求助,共有2249人次伸出援助之手。5月24日,河南太康縣警方經過調查,認定這一事件不構成刑事案件,且籌來的錢款大部分都用在孩子的治療上。水滴籌籌款35689元,通過微信籌款2949元,并將所剩余1301元善款交到了太康縣慈善協會。
5月27日早上,作家陳嵐在微博上回應,表示向小鳳雅及網友道歉。“向在所有在這場風波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向鳳雅的家人,向努力奔波的民政和公安及村鎮干部,以及曾為孩子一起傷心難過的人們,在圍觀中被我的憤怒情緒傷害到的每一位網友道歉,并刪除所有帶有情緒沖動時的表達。”
對于此次被起訴一事,陳嵐在微博再次進行公開回應:“1.相信法律公正,并不存在造謠。之前的長文已將鳳雅事件前因后果寫得非常清楚。如再有兒童被棄療事件,仍然會依法報警,并盡個人最大努力援護。直至兒童保護進一步完善、兒童大病救濟福利更好完善。2.不配合某些律師、媒體人炒作,尤其反對律師用當事人炒作。我起訴他人的名譽侵權案多起,審判結果出來之前,從不在網絡宣傳。3.希望此案經過法庭審理,厘清事實(而非媒體斷章取義或煽情之事實)。”(記者 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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