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9月13日電 云南省紀委監委網站13日發布消息,麗江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市金融辦副主任周耀光違紀被處分,原因系周耀光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與人發生口角引發打架,造成雙方不同程度損傷。
經查,周耀光因駕車操作不當與停在路邊的車輛云PH6001相撞發生交通事故,期間事故雙方發生口角引發打架,造成雙方不同程度損傷,其中云PH6001車主和某經司法鑒定中心評定為輕傷二級。
今年2月,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對周耀光涉嫌故意傷害立案偵查,鑒于周耀光在事故發生后認錯態度好,同時和某向公安機關遞交了諒解書,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根據相關規定予以結案,不再追究周耀光刑事責任。
經麗江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麗江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周耀光黨內警告處分。(繆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