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女演員張遇晴在云南藝術學院某理發店遇害一案,目前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津云新聞記者從遇害者家屬處獲悉,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獲悉的事實和證據顯示,嫌疑人黃某昆系有預謀地殺害并強奸當事人,并非像此前媒體所報道的那樣,因辦卡糾紛而起意殺人。
張遇晴
根據警方偵查和審訊結果顯示,6月15日下午4時許,女演員張遇晴來到涉事理發店,在位于二層閣樓的沙發上躺下等待洗頭時,黃某昆借口查看張遇晴的辦卡記錄,來到一樓,然后迅速從里面將店門反鎖,戴上手套,拿著毛巾、膠布等作案工具回到二樓。趁張遇晴不注意,黃某昆用毛巾塞住她的嘴。張遇晴發覺后掙脫,往外跑的同時喊了一聲救命。此時,黃某昆上前抓住張遇晴,然后掐住其脖子,堵住其嘴巴。直到看見張遇晴不再掙扎,黃某昆來到一樓,從外面鎖住店門,并貼出“放假三天,有事打電話”的字條,然后從窗戶翻進屋內,來到二樓將張遇晴強奸。為了毀尸滅跡,黃某昆還往張遇晴身上噴灑具有腐蝕性的液體。當日晚9點多,黃某昆用大皮箱裝著張遇晴的遺體,向學校足球場邊的小河里拋尸。
據黃某昆交代,此前他欠了很多債,早就有搶劫的圖謀,當天看到張遇晴使用的是一部蘋果手機,此外,張遇晴長相漂亮,穿著比較時尚,這讓黃某昆選定了她作為行兇目標。
張遇晴家屬認為,在一個高等院校內部,下午四點多,光天化日,人來人往,犯罪嫌疑人一系列的動作,學校竟沒有絲毫覺察,明顯存在著重大的過失,如果學校監控完善,兇手也不會有這么大的膽子。此前津云新聞報道,事發當日,張遇晴男友趙超發現她失蹤后,在和學生一起尋找張遇晴無果后,曾要求調取學校監控錄像,但學校保衛部門以需要校領導簽字為由,予以拒絕。
此前,張遇晴家屬一直主張學校賠償,但校方沒有明確的表態,只是通過張遇晴的工作單位告訴家屬“校方有多少責任承擔多少責任,絕不推卸”。
張遇晴的老家在湖南郴州的一個縣城,2歲時父母離異,隨后隨母親到岳陽生活。張遇晴從小就學藝術,讀高中時,老師建議綜合形象不錯的她主攻表演,后來張遇晴考上了云南藝術學院,畢業后到云南民族歌舞劇院工作。
張遇晴曾參與了很多電視劇和廣告片的拍攝,上學期間,她作為特約演員拍過禁毒題材的電視劇《美麗重生》。就在今年,張遇晴作為主演的一部36集電視劇還在拍攝中,不料她卻遭此橫禍。(津云新聞記者 陳慶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