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被男同學傷了眼部,爸爸心生怨氣帶水果刀進入女兒就讀學校報復,并將這位年僅十歲的男孩殺害。
9月21日晚間,浙江瑞安警方通報了這起發(fā)生在隆山實驗小學的“小學男生被女同學父親殺害案”。
9月23日,死者葉某的父親葉萬煥向記者提供了一份微信聊天記錄,交流雙方為葉某母親和女生父母。
死者葉某(10歲)
為避免網(wǎng)友聽不懂溫州口音,葉某姐姐還專門用文字對語音聊天作了翻譯。
案發(fā)學校
記者注意到,聊天中,葉某母親曾向對方道歉,并希望陪受傷女孩去醫(yī)院看看。而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則希望,“(死者葉某)能當著老師和同學的面向女兒道歉,“必須給他一個教訓”。
死者母親:
希望帶女生看醫(yī)生
死者家屬提供給記者的孩子雙方父母聊天記錄翻譯手抄版本
葉萬煥告訴記者,9月19日當天,得知兒子在學校打傷了女同學眼睛,死者母親趕緊通過微信聯(lián)系上了女生父母。
從葉萬煥提供的這份微信聊天記錄可以看到,9月19日當晚,雙方父母通過微信有過溝通。
死者葉某媽媽說,“你好,XX媽媽,我下午聽白老師說,我兒子不小心把你女兒眼睛打到了,你女兒不要緊吧?你晚上看看要不要緊”。
先回微信的,正是受傷的女生。
她說,“上跳棋課時,英語老師讓我們改英語課堂作業(yè)本,我去改了作業(yè)本,然后他(葉某)就用拳頭弄我眼睛了。他用拳頭故意打我”。
隨后,受傷女生的母親開始回復。
她說,“如果是湊巧碰到,下手不會這么重。她(受傷女生)眼睛到現(xiàn)在仍很痛。(你兒子)故意打人是不行的,你得教育一下……這樣子故意打人,是不行的”。
葉某媽媽請女生媽媽看看,如果女生受傷嚴重,希望能一同帶她去醫(yī)院看傷情。
女生父親:
希望當著全班道歉
死者家屬展示雙方父母的聊天記錄
女生的父親——本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隨后也表達了自己的意見。
他說,他問了女兒,有沒有跟死者葉某打鬧,女兒說沒有,葉某“拳頭是故意砸過來的”。
“如果今天我女兒被你家兒子白打了,全班同學那么多人,以后這個也來,那個也來欺負我女兒,這樣可以忍受嗎?別人若是欺負你兒子,你會不會忍受得住?
我現(xiàn)在想過了,你對你兒子的教育,必須給他一個教訓。所以我這樣想,你兒子明天(9月20日)當著全班的面給我女兒道歉,這樣可以嗎?”他說。
葉某媽媽表示,道歉是應該的,已批評過兒子,會“讓他明天當著老師面和同學面向你女兒道歉”。
犯罪嫌疑人表示,“你若是這樣同意了是最好的……”
他還一并解釋,“當面道歉了,以后別人就不會欺負我女兒了。如果都沒什么表示,不知道你兒子以后再發(fā)生更大的事情也說不定”。
最后,死者葉某媽媽再次表示歉意,“真的不好意思……現(xiàn)在的孩子都是家長的寶貝,對不起。你女兒眼睛再留意一下,如果還有痛的話,就去醫(yī)院看看。如果需要我的話,我和你一起去。你小心留意點看看,如果沒有關系的話,是最好了”。
通過聊天記錄,可以看出,雙方家長對于處理孩子間的這起糾紛,已達成一致意見。
為何時隔一天后,林某某竟帶刀進入學校并釀起血案?
記者嘗試聯(lián)系林某某妻子,暫時未能成功。
案發(fā)校方
外來者入校制度9月才實施
學校門口張貼的家長及外來人員入校管理制度,該制度自9月1日實施。
為何家長可以隨意進出?并身帶兇器還將學生帶到衛(wèi)生間實施傷害?
9月23日,記者來到隆山小學。學校已放假。門口安保人員替記者聯(lián)系學校領導并表達采訪意愿,得到回復是暫不接受采訪。
記者注意到,學校保安室窗戶上,貼著一張家長及外來人員出入管理制度。
制度第一句:“為了有效預防違法犯罪,保護學校師生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從2018年9月份實行”。
制度第二條規(guī)定,家長和外來人員來校確需進校者,當值門衛(wèi)用電話向被訪部門或被訪人員取得聯(lián)系,經(jīng)同意再辦理登記手續(xù)……登記時需出示有效證件,認真填寫登記表等。
不過,制度未說明如何防范進校者攜帶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