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起發生于27年前的舊案:5名教師和一名教師家屬,被控告涉嫌“集體”性侵一名初三女生。
其中,因犯奸淫幼女罪,一名教師和一名教師家屬被判處無期徒刑。另外四人被羈押一至三年不等后,先后釋放。
27年過去,這起舊案中涉案6人集體喊冤:“我們沒有強奸那位女生!!!”
12月13日,據涉案人向封面新聞記者出示的書面資料顯示,“喊冤”的聲音,其實早在發案之時就已經開始。但27年間,問者寥寥。
時至上個月,即11月22日,兩名被判無期徒刑、現已刑滿釋放的涉案人員,正式向最高法第五巡回法庭遞交了申訴材料。目前,該法庭已收悉并將擇期給予回復。
于是,喊冤者之一蓬興明注冊微博賬號“高坡蓬山”,并在12月12日11點37分,首次通過網絡發聲:高坡中學教師“集體強奸”——特大冤案。
27年前到底發生過什么?此案又有著怎樣的幕后?封面新聞記者赴案發地——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高坡鄉展開調查。
貴陽高坡中學教師集體強奸女生案的6名涉案者,從左往右分別是劉娟,陳書昌,楊昌洪,雷良書,李鏵,蓬興明。
已改名為蓬山的蓬興明,自12月12日起,首次通過網絡開始披露自己的遭遇。并堅稱自己當年沒有干過那件事。
控告
時間回到1991年6月24日下午。
當天,時任花溪區高坡中學教導主任、初三二班語文老師蓬興明被當地公安人員從學校帶走。并于兩天后被刑事拘留。
緊接著,1991年7月17日,時任高坡鄉政府計劃生育辦公室工作人員陳書昌、時任高坡中學副校長雷良書、時任數學老師楊昌紅被收容審查。1991年9月11日,時任高坡中學化學教師李鏵被羈押。1992年7月17日,陳書昌之妻、高坡中學音樂教師兼初三二班班主任劉娟也被羈押。
據蓬興明和陳書昌提供的書面資料顯示,他們6人被帶走調查均緣于一項指控:涉嫌強奸或涉嫌協助強奸了該校初三二班女生鐘某某。指控人為鐘某某及其伯父鐘體衛。強奸次數共計高達33次。
高坡中學位于花溪區高坡鄉。距離花溪城區26公里。冬夜里,除校門處路燈外,四下一片漆黑。
提及27年前的舊案,該中學一位李姓老師表示,他是后來任教者,但事關學校顏面的那起丑聞,他有所耳聞。不過,“我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判決
從被帶走到站上被告席,只有蓬興明和陳書昌兩人。另外四人在被羈押一至三年不等之后,先后釋放。
第一次判決時間是在1992年5月31日。
從蓬興明、陳書昌出具的花溪區法院判決書顯示:蓬興明、陳書昌均被花溪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犯奸淫幼女罪;同年5月31日,花溪區法院分別以蓬興明、陳書昌犯強奸罪,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九年。
花溪區法院判決書1
花溪區法院判決書2
封面新聞記者從這兩份判決書中注意到,陳書昌對鐘某某第一次實施性侵時間為“一九八九年五月某日”,地點在陳書昌未婚妻劉娟的寢室。此后,陳書昌又于“一九八九年九月、一九九0年十月”,“又先后兩次將鐘某某叫到其未婚妻的寢室和自己家中進行奸淫”。
而蓬興明對鐘某某第一次實施性侵時間為“一九九0年七月某日下午”,地點在蓬興明家。此后,蓬興明“先后以借書、輔導學習,帶被害人參加夏令營活動等機會,采取恐嚇、要挾手段,在家中、被害人駐地附近,遵義等地奸淫鐘某某。”最后一次,是在1991年6月1日,蓬興明對鐘某某實施奸淫的地點位于郊游返家途中的“擺龍寨后面的干水井處”。
蓬興明、陳書昌不服,上訴至貴陽市中院;同年7月29日,貴陽中院以管轄不當為由撤銷花溪法院的一審判決并提級管轄;1995年3月23日,貴陽中院分別以蓬興明、陳書昌犯奸淫幼女罪,判處二人無期徒刑。蓬興明、陳書昌上訴至貴州省高院,貴州高院未開庭、未提審,直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兩人被送往貴州省第一監獄服刑。
在貴陽市中院的判決書中,蓬興明對鐘某某實施性侵的次數只寫入了三次。第一次時間分別為“一九九0年七月上旬某日下午”,地點蓬興明家中;第二次和第三次時間分別為“同月二十日當晚”和“同月二十一日晚”,地點位于遵義公園內。而1991年6月1日那一次,沒有出現在判決書中。
與花溪法院認定情節相比較,陳書昌對鐘某某實施性侵的次數從三次變為四次。除第一次時間為“一九八九年五月某日下午”,另外三次的時間分別為1989年6月和10月期間,以及1989年11月某日上午。地點均在陳書昌未婚妻劉娟宿舍中。
貴陽市中院在判決書中寫道,蓬興明身為人民教師,利用教導關系, 并以公開受害人被他人奸淫之隱私相要挾,多次奸淫在校就讀之幼女鐘某某,其行為已構成奸淫幼女罪。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且不認罪,應依法從重處罰。公訴機關指控主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予確認。
同樣,對于陳書昌,貴陽市中院認為:陳書昌以語言相威脅和利用受害人不敢告發之心理,多次奸淫幼女鐘某某,其行為已構成奸淫幼女罪;且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案發后與他人串供、翻供,拒不認罪,應依法從重懲處。公訴機關指控主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予確認。
回憶27年前的指控,已改名陳庶昌的陳書昌,伸出左手說,他曾經割腕自殺。當看著鮮血從血管處流出來,他痛苦的興奮著。想“因為我死了就解脫了……”
刑期從9年有期徒刑變為無期徒刑。陳書昌說,他曾用褲勾鋼片磨制的刀片,割腕自殺,以死自證清白。不過,他被搶救了過來。后來,在轉入貴陽市第一監獄服刑,陳書昌與蓬興明關押在一起。至此,他們又開始了喊冤之路。“我一定要活著出去,我一定要自證清白。”
刑事裁定書1
刑事裁定書2
刑事裁定書3
疑點
2009年8月18日,蓬興明刑滿釋放。2009年12月18日,陳書昌刑滿釋放。
回到家,蓬興明更名為蓬山。陳書昌更名為陳庶昌。“更名,是為便于重新過日子,更希望新名字能讓強奸犯這個罵名不再伴隨著我們。”蓬興明說,但冤情卻像一座大山一樣,始終壓得他揣不過氣來。所以他的名取了“山”。
當然,刑滿釋放重獲自由,他們的喊冤之路沒有中斷。
在蓬興明和陳書昌提供的書面材料中,兩人認為,自己被指控性侵女生鐘某某可謂疑點重重。
在監獄服刑期間,陳書昌寄出了數十封掛號信。如今,留存存根也有30張。
在監獄服刑期間,陳書昌寄出了數十封掛號信。如今,留存存根也有30張。
兩人認為,鐘某某“擠牙膏”般的揭發經過,昭示案件荒誕離奇。鐘某某控訴“1991年6月1日高坡杉坪郊游返家途中其被蓬興明強奸,回家拿牛角刀和圓規自殺,被其伯父鐘體衛發現后哭訴被強奸了,直到同年6月17日中考結束,才把被蓬興明強奸的經過向鐘體衛和盤托出。”鐘某某于同年6月25日接受公安調查時稱“只有蓬興明對我耍過流氓,強奸過我。”然而,之后的案卷材料又顯示“同年6月29日,鐘某某又上吊自殺,再次被鐘體衛發現,并對其做了細致耐心的工作。鐘某某又揭發了陳書昌、雷良書、楊昌紅的強奸事實,并于7月1日寫信揭發楊昌紅和陳書昌兩人,于7月13日接受公安詢問時才控告校長雷良書、化學老師李鏵曾對其實施過強奸。”
針對27年前的指控,已改名陳庶昌的陳書昌,把所有材料整理的整整齊齊。他說,這些都是我喊冤的書證,他一定要也相信自己能重獲清白。
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被校長在內的多名教師“強奸”,一定會刻骨銘心,前后揭發的經過怎么可能如此混亂不堪?對案發時間的先后順序,對控訴老師們的先后順序,以及對作案地點的陳述更是五花八門、矛盾百出。鐘某某控訴六名老師三十三次強奸,法院最終認定二人共計七次強奸,天下絕對沒有如此荒唐的強奸案。
同時,鐘某某陳述的幾個關鍵情節矛盾百出,且均已被法醫鑒定意見否定。
鐘某某陳述被強奸后數次大出血;被蓬興明、陳書昌、楊昌紅強奸后喂服避孕藥;其被強奸后有妊娠反應,蓬興明給其吃打胎藥。然而,經當年法醫學檢查發現,鐘某某所述出血情況不實。因1991年之前貴州省范圍內并無米非司酮抗早孕藥(打胎藥)、天花粉片劑等,蓬興明等人則不可能獲得該些藥劑。并且鐘某某的描述,不符合藥物墮胎后又未經清宮處理所應具有的臨床表現,鑒定結論與鐘某某被強奸后致妊娠的陳述不相吻合。
回應
27年過去,蓬興明、陳書昌均已年過半百。兩人是否真如其陳述那樣屬蒙冤?尚待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的調查結論。
27年過去,控告人鐘某某及其伯父鐘體衛,人生軌跡也發生了改變。鐘某某現就職于貴陽市某小學,任職副校長。鐘體衛則已到古稀之年,一人獨居在高坡鄉場鎮。
12月13日晚8點左右,封面新聞記者來到鐘體衛家。提及27年前的往事,鐘體衛回應稱,“那個事問公安部門去,問司法部門去。”“那個什么案不要管我,我管不了。請問公安部門。這個我說了有或者沒有,都不算數,都不作數。”“不管哪是哪個帶去的,什么情況,公安部門曉得。我現在久了,(我)年齡也大了,記不太清楚。”
至于當年的報案經過、到底發生過什么事情等等細節,鐘體衛反復強調,請找公安部門。
在鐘體衛只言片語中,他認為當年的事件發生或是源于當年高坡環境與風氣存在嚴重問題。
鐘體衛認為:“雖然這個事暴露了,我們家臭名遠揚,遭到這么多人迫害、報復,對我采取人生攻擊,但是我感到欣慰的是,我們高坡很多學生……挽救了很多學生,挽救了很多年輕娃娃,而且高坡風氣也得了改觀……”
至于當年高坡有著怎樣的環境?鐘體衛再次以“我不想講了”為由予以拒絕。
作為該案受害女生,鐘某某如今已步入中年。同樣,她也不太愿提及27年前的遭遇。
據蓬興明提供的一段時長85分鐘的錄音,蓬興明的妻子曾前往鐘某某所就職學校,找到鐘某某,希望求證自己丈夫是否真的對其實施過侵害。面對曾經熟悉的阿姨,鐘某某不太愿意多說話,只反復強調“我真的不想提這個事情”、“你問我是不是勾起我的傷疤?”當被追問“蓬老師到底有沒有”的情急之處,鐘某某說:“是,是有……”
12月14日,帶著“不愿觸碰鐘某某傷疤卻又要知曉事實真相”的矛盾,封面新聞記者通過短信嘗試與鐘某某取得聯系。但截止發稿,未能得到她的回復。
幕后
采訪中,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圍繞蓬興明,遭到指控的6人之間存在著非常親密的關系。
據陳書昌等人證實:蓬興明的妻子與雷良書的妹夫屬親兄妹關系;蓬興明與陳書昌系小學、初中同學,且陳書昌的女兒從小就拜蓬興明為干爸;雷良書的妻子是陳書昌的親大姐;李鏵與雷良書為同學關系;劉娟是陳書昌的妻子;楊昌紅盡管是安順人,但在該校代課期間,與蓬興明、雷良書、陳書昌、李鏵之間非常要好,由于年齡小,楊平常對這四人以哥相稱。
相對而言,鐘某某關系網要單一得多。在高坡中學讀書期間,因伯父鐘體衛家距學校僅僅300米,她居住在鐘體衛家。父母則住在距離高坡鄉場鎮較遠的村里。
據鐘體衛透露,鐘某某父親已于前幾年逝世,母親也因女兒的遭遇,精神深受打擊,至今仍是重病纏身的。
至于蓬興明等人口述認為,他們遭到的指控,是因在交往過程中,鐘體衛與他們之間存在矛盾,鐘體衛便“策劃”了這一出案件,對他們施以打擊報復。
對此,鐘體衛予以堅決否認:“我是伯父,她是我親侄女,我拿我鐘家的顏面,拿娃兒去糟蹋,我腦筋是清醒的,可不可能?”
封面新聞記者 梁波 劉開怡 貴陽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