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河北省巨鹿縣村民刁某某深夜翻墻闖入村民董民剛(化名)家中侮辱、恐嚇、毆打住宅合法主人,被董民剛刺死。經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自行補充偵查后,河北省邢臺市人民檢察院認定董民剛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對董民剛作出不起訴決定。
該案在當地受到廣泛關注。專家表示,繼“昆山反殺案”“淶源反殺案”后,這起案件的辦理進一步表明了檢察機關維護公民依法行使正當防衛權的立場。
入室滋事被殺
2016年5月,刁某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董民剛妻子李某某,并產生不正當男女關系。刁某某經常出入董民剛家中,從不把董民剛放在眼里。
2018年5月20日晚22時許,刁某某酒后翻墻跳入董民剛家院內,對擋在門口不讓進屋的董民剛當胸一拳,并罵道,“你找死啊,今天就弄死你。”
闖進屋后,刁某某猛踹臥室房門,進入臥室當著董民剛的面將李某某上衣撕壞,董民剛阻攔時上衣也被撕破。
李某某央求刁某某離開,見勸說無效,主動走出房門想引刁某某離開。刁某某不走并強令董民剛出去找回李某某。董民剛不從,刁某某便毆打董民剛,董民剛未作反抗。
刁某某邊毆打邊威脅說“今天我整死你”,并喝令董民剛跪在面前簽寫與李某某離婚協議書,并用尖頭汽車鑰匙向董民剛頭部戳扎,將董民剛臉部等多處扎傷出血。
董民剛想逃出屋外,被刁某某拉回繼續毆打。情急之下,董民剛順手拿起客廳南側小茶幾上白天干活時使用的一把剪刀與刁某某搏斗。二人激烈打斗中,董民剛將刁某某身體多處扎傷。
待刁某某停止對打后,董民剛來到屋外,并讓聞訊趕來的鄰居和其妻子撥打急救和報警電話。救護人員趕到檢查后確認,刁某某已無生命體征。董民剛被從家中帶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法醫鑒定,刁某某符合被銳器作用于頭頸部、軀干及肢體傷及左頸靜脈、左心室導致心臟破裂而死亡。董民剛鼻子、耳部等部位有多處撕裂傷、挫裂傷、軟組織挫傷、皮膚損傷,其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案發后,董民剛所在村村民自發找到村黨支部、村委會,認為董民剛在正當防衛情況下失手致對方死亡,希望有關部門考慮董民剛平時為人忠厚老實、和睦鄉鄰、孝敬父母以及父親重病在身無法自理、兩個孩子年幼均在上學等特殊情況,對其給予寬大從輕處理。董民剛母親和村黨支部、村委會向檢察機關寄送了申請書,并附有970余名村民的簽名。
邢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邢偉將收到來信情況通過董民剛的辯護人答復董民剛母親,責成分管批捕以及公訴工作的副檢察長與案件承辦人,多次到巨鹿縣聽取公安、檢察院意見,分析研判證據,指明偵查補證方向。
故意殺人還是正當防衛?
本案由巨鹿縣公安局偵查終結。2018年8月4日,邢臺市公安局審查后以董民剛涉嫌故意殺人罪向邢臺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2018年9月至12月,邢臺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后認為本案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先后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公安機關仍然認為董民剛的行為屬于防衛過當,以故意殺人罪于2019年1月3日再次移送邢臺市人民檢察院。
邢臺市人民檢察院在審查后認為,公安機關偵查方向主要在作案過程,證明案發前因和防衛人當時主觀心態的證據比較單薄。在公安機關兩次補充偵查仍不能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情況下,該院依法自行補充偵查。
經過補充證據,證實刁某某和李某某的關系、董民剛和李某某在此之前也曾遭到刁某某毆打辱罵、刁某某多次到董民剛家中居住。經過走訪董民剛和刁某某所在村,得到了對兩位當事人的性格評價和社會表現,刁某某曾有犯罪前科,董民剛為人老實,平時對刁某某即有畏懼心理。
今年1月29日,邢臺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檢委會,認定董民剛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決定對董民剛作不起訴處理。2月18日,邢臺市人民檢察院到巨鹿縣對董民剛公開宣布不起訴決定。
不起訴決定書認定,綜合本案事實,防衛人董民剛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并未超過必要限度,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刁某某的父親不服,向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復查后認為,刁某某深夜醉酒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多次對該住宅的合法主人董民剛進行侮辱、恐嚇、毆打,其行為已涉嫌犯罪,并多次聲稱“我今天整死你”。董民剛為了使本人的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雖然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后果,但不能以事后的視角苛求防衛人在案發當時的情況下為制止不法侵害而理性判斷每一個反擊行為,董民剛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
得知檢方對董民剛作出不起訴決定后,董民剛所在村村民及周邊群眾紛紛點贊,認為這一認定將激勵人們勇敢地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向不法行為作斗爭,從而形成扶正祛邪的良好社會風尚。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河北柏糧集團董事長尚金鎖認為,邢臺市人民檢察院堅守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底線,對董民剛作出正當防衛不起訴決定,不讓正義遲到,依法保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彰顯了法律尊嚴和公平正義。
河北省法學會犯罪學研究會會長、河北醫科大學副校長馮軍說,檢察機關在該案中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立法精神,切實讓人民群眾感受到了公平正義,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本報記者李繼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