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亂在香港蔓延,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警權受到極大限制。
香港的秩序受到前所未有的沖擊,特區政府依法施政面臨嚴重困難,每次游行,暴徒恣意妄為,他們總體上顯得比警察還要強勢,香港的法治被他們捅了一個大窟窿,已經岌岌可危。
混亂在香港蔓延,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警權受到極大限制。警察本來應當依法維護社會治安,對所有破壞法治之徒施以堅決處置。但是從6月份開始,就有暴力示威者向警察扔石頭,警察依法采取行動控制局面,反被香港一些輿論指責為“濫用暴力”。這一個多月里,每有沖突發生,那些輿論對警察“使用暴力”的指控常常比對暴徒無法無天的指責更為嚴苛。
極端反對派控制的輿論平臺并非很多,但他們的聲音得到西方輿論的支持,加上社交媒體的發酵,形成了對香港警方的巨大壓力。
從以往的情況看,香港法院的一些判例也打擊了警察嚴格執法的積極性。2014年“占中”導致香港數月的混亂,但到最后,被判刑的破壞秩序者寥寥無幾,而且服刑時間很短,香港警察卻有多人付出沉重代價,或受到更長的監禁,或丟了飯碗。
香港素以法治為核心價值,但現在在法治之上又出了一個政治。違法要看是從哪個方向違的,如果是為了所謂“民主”而干出襲警、打砸政府機關的事,一些人就抱以了同情和寬容。警方為制止那些人犯罪而采取行動,在政治上就成了冒險的事,比打籃球蓋帽還容易“犯規”,沒打對方的手也容易被賴上。
這就不再是把法治放在核心位置了,而是價值判斷凌駕到了法治之上。警察是兌現法治的基礎工具,也是最顯著的工具。法治最重要,警察就強大;由政治左右的價值判斷變得更重要,暴力示威者就變得比警察還強大了。警察手里有催淚彈,橡皮子彈,還有真子彈,但都不敢輕易使用。而暴徒手里的石塊、棍棒甚至土造兇器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并且他們人多,警察弱勢就成了必然。
警權受到上述根本性限制,社會上的各種違法沖動會增加,從而導致一系列基層治安環節脫落的后果。這些后果都要由香港居民集體埋單。
目前香港一些人對警察執法和“不作為”的指責都與對所涉事件的政治看法和價值判斷有很大關系,這等于是要求警察在做執法與不執法的選擇前先要厘清政治立場,確保“政治正確”。這與警察的職責南轅北轍。
香港社會作為整體必須致力于恢復警察的權威,徹底取消政治對警察執法的干預、騷擾和限制。警察只能認法,不認任何“政治正確”,誰違法了就抓誰,處置誰,不管違法者的矛頭指向的是誰和什么,他們是否頭上戴著一頂“爭民主”的高帽。
像現在這樣,街頭暴徒襲警,網絡暴徒“人肉”警察甚至他們的家人,很多警察網上網下都被罵,重重壓力之下,他們如何執法,強力執法導致激烈沖突的風險有多高,都已經不是一個法治社會應有的概念了。香港社會作為整體如果希望繼續把法治作為核心價值,就請從正確對待警察的執法開始吧。
本文系《環球時報》社評《香港警權嚴重遭限,法治被戳了大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