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醒酒室達到三方共贏效果
余姚警醫聯勤聯動進一步規范涉酒警情處置
7月12日凌晨4點,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鳳山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文山路上一酒吧門口一名年輕男子醉酒后與人發生口角還要動手。接警后,民警趕到現場處置。該男子姓溫,23歲,河南人。當民警準備把溫某帶到派出所時,溫某卻極不配合。于是,民警把溫某帶到市人民醫院醒酒室幫助其醒酒。當天上午11點,溫某酒醒后,對自己酒后鬧事的行為后悔不已,最后民警依法對其作出了治安處罰。
“其實像溫某這種酒后鬧事的案例并不少見。”余姚市公安局副局長周海江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五條規定: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采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以前,民警一般會把尋釁滋事的醉酒人員帶到辦案區約束起來,但如果醉酒者因為大量飲酒引發其他突發疾病出現意外,派出所沒有醫療條件,民警輔警也缺乏專業的急救技能,存在一定風險;而把情緒失控的醉酒者放在醫院,也會對醫務人員和其他患者造成困擾,嚴重干擾正常的醫療秩序,導致醫院方報警,派出所二次出警。”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介紹,所以,為了進一步規范涉酒警情處置,更好地保證醉酒人員的安全,今年以來,市公安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局聯合探索建立警醫聯勤聯動機制建設,在醫院建立醒酒室,最大限度減少醉酒鬧事人員危害社會、干擾正常接處警工作以及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的行為。
目前,余姚市公安局已在市人民醫院和馬渚鎮中心衛生院各建立一間醒酒室,今年以來已安全規范處置醉酒人員100余人次,大幅度降低了責任事故發生概率,得到了基層民警、醫護人員、醉酒人員家屬的點贊。
據了解,醒酒室內配備有專用醒酒椅和醒酒床等必要的防護、救治設備。在醒酒室內張貼勸酒標語,墻上懸掛相關工作制度,設置儲物柜、人身檢查區。入口處安裝人臉識別探頭,數據接入公安局智能防控平臺,室內安裝了兩個對沖高清探頭,接入督察視頻平臺,便于對醉酒人員和看管人員的管理。
據了解,今年以來,余姚市公安局已處理醉酒阻礙執行公務案件3起,嚴肅處理醉酒人員11名。
余姚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劉河科介紹,醒酒室的設立將達到三方共贏的效果。一方面通過醫院相關醫療設備輔助,及時給予醉酒人員醫療幫助,保障醉酒人員的人身安全,體現人性化執法。另一方面,醫護人員在對醉酒人員進行搶救時,經常會受到醉酒人員的侵害,為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可以把醉酒人員直接帶至醒酒室,由警力進行保障。第三方面,此舉也是警方整合社會資源,節約警力資源的一種新舉措。下一步,將在余姚全市各醫院進行推廣建設醒酒室。
□ 本報記者 陳東升
□ 本報通訊員 龔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