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獼猴當寵物 買賣雙方均犯法
“別人都養貓養狗,咱就養只不一樣的”,夫婦倆為了滿足女兒的要求,竟網購獼猴回家飼養,卻不料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近日,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檢察院以非法購買、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欒秀等4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2016年9月的一天,欒秀翻看她老公王瑞斌的手機玩,在刷朋友圈時,欒秀和10歲的女兒看到王瑞斌的朋友圈里有人發了很多小猴子的視頻,欒秀的女兒覺得小猴子非常可愛,于是央求媽媽也給她買一只回來玩兒。欒秀向老公提出女兒的想法后,老來得子的王瑞斌一向對女兒有求必應,立馬贊同了欒秀的想法“好啊,別人都養貓養狗,咱就養只不一樣的”。于是夫婦倆通過微信朋友圈向周飛咨詢如何能買到猴子,周飛為賺取差價,便與其女友吳曉雪通過網上尋找貨源,共同出資購買了一只猴子,后以1.8萬元賣給王瑞斌和欒秀。
經審查,欒秀、王瑞斌違反國家規定,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獼猴,周飛、吳曉雪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獼猴,分別涉嫌非法購買、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檢察官提醒,獼猴屬于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任何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均觸犯法律。
(張凈 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