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江干法院發布微信懸賞令,精準投放到失信者周邊人群
朋友圈里找老賴,最高可獎886萬元
為打擊拒不執行行為,法院動足了腦筋,對老賴限制高消費、罰款、拘留、刑事打擊……
最近如果你看到微信朋友圈出現一則執行懸賞令,意味著你有機會獲得高額獎金。杭州市江干區人民法院首次運用微信小程序,在微信朋友圈投放執行懸賞令,這樣的做法屬省內首創。
懸賞獎金經過申請人同意,為執行標的的5%—10%,從追回的執行款中扣減發放。這期懸賞令公告獎金比例為5%,被執行人未履行標的最大的一個為1.77億元,其獎金可達到886.76萬元之多。
本報首席記者 肖菁 通訊員 辛成
被執行人周邊人群
能看到微信朋友圈懸賞令
這次,杭州江干法院的執行懸賞令在法院官網、公眾號以及特定朋友圈同時同步發放。
在特定朋友圈發放,是法院通過微信小程序利用大數據的工作創新,旨在提高生效裁判自動履行和打擊拒不執行行為。
具體來說,就是利用微信平臺,通過廣告投放的曝光形式,將懸賞公告精準定向投送至失信被執行人的周邊人群(如親戚、好友、同事),建立線索舉報通道。通過懸賞的方式,借助大家的力量,提高執行的效率,從而給失信人員制造壓力,最終迫使其主動償還債務。
這好比在失信被執行人的朋友圈里發懸賞廣告,能看到這條懸賞令的除了他的微信好友,還有微信定位3至5公里距離內的“附近的人”。
如果你在朋友圈看到這則特殊的廣告,那么,可能你的微信好友里有失信被執行人,或者他在離你3到5公里內。
想拿到高額獎金
得符合幾個條件
舉報人提供的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并實際執行到位,就能領到懸賞金。懸賞金直接從執行款中扣減發放。
江干法院近期發布的執行懸賞令,懸賞獎金為執行標的的5%。懸賞令中有個被執行人的未履行標的為17735.17萬元,按照5%的比例,懸賞獎金達到886.76萬元。
要拿到懸賞金,所舉報的財產及財產線索或者被執行人下落,須為法院尚未掌握的線索。另外,平臺對舉報人姓名、舉報內容、獲獎情況給予保密。
存在下列情形,不能獲得執行懸賞金——
1.舉報人舉報的財產或者財產線索屬于人民法院已經掌握的;
2.舉報的財產屬于申請執行人已提供的、被執行人已申報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機關正在查封扣押的財產范圍的;
3.舉報人舉報的財產經查證不屬實;
4.舉報人舉報的財產線索經查證不屬實,或因各種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查明的(如標的物滅失,進一步尋找滅失賠償線索困難等);
5、舉報人舉報的失信被執行人下落經查證不屬實、因各種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查證或最終未能采取強制措施的;
6.舉報人使用非法或不正當手段獲取財產線索的;
7.舉報人為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編制工作人員的;
8.舉報人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職務便利獲得財產信息舉報的;
9.舉報人為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請執行人的員工的;
10.依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則,其他不應支付賞金的情形。
886萬元懸賞獎金的背后
有個曾經風光的女人
很多人對江干法院這次發布的執行懸賞令中那起1.7億元案子感興趣。
這起高達886.76萬元懸賞金的執行案背后,有一個失信的女性被執行人:諸利鳳,蕭山人。她的官司涉及金融擔保。原告都是銀行,一些企業向銀行借款,諸利鳳和丈夫周鳳劍為這些企業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后來企業破產,擔保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后來,諸利鳳的丈夫周鳳劍去世,連帶清償責任就落到了諸利鳳身上。她已失聯很久。
光在今年1月江干法院的一例判決中,諸利鳳被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債務就有5000多萬元。
有網友認識諸利鳳,說:“當年他們的集團公司在蕭山蠻有名氣也蠻風光的,沒想到現在變成這樣了。” 本報首席記者 肖菁 通訊員 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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