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沈陽9月26日電 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私設暗管偷排污水、利用滲井排放有毒物質、夜間施工噪聲擾民……針對這些群眾深惡痛絕的環境污染“頑疾”,遼寧省沈陽市生態環境局在全市生態環境系統集中開展了一系列專項執法行動,自7月啟動系列行動以來,已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216件,查封案件34起,移送公安案件8起。
記者梳理沈陽市生態環境局公開通報的環境違法典型案例發現,這些環境違法行為主要涉及水體污染環境違法行為和噪聲污染違法行為等方面:
——私設暗管偷排污水案。7月,沈陽市生態環境局法庫分局對法庫縣鳳興牧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這家單位通過私設暗管的方式排放污水。根據《檢測報告》結果顯示,該單位排放污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濃度為2180毫克/升,超標42.6倍。沈陽市生態環境局法庫分局責令其改正環境違法行為,罰款20萬元,并移送公安機關。
——利用滲井排放有毒物質案。不久前,沈陽市生態環境局新民分局會同新民市公安局遼保大隊、羅家房公安派出所共同對新民市羅家房鎮羅家房村管永立等人經營的塑料碎片加工點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該加工點利用滲井排放有毒物質(油/水混合物)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沈陽市生態環境局新民分局依法將此案移交新民市公安局。
——夜間施工噪聲擾民案。7月,沈陽市生態環境局對渾南區沈棋路保利十二橡樹園區進行檢查,發現沈陽市鑫中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項目施工現場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擅自超時施工,且夜間施工時間較長,擾民情節較重。沈撫分局責令立即停止夜間施工,罰款3萬元。
——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案。7月8日,沈陽市生態環境局康平分局對康平縣城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時該單位每日進水量6000噸,出口水量5800噸。根據《監測報告》結果顯示,該單位排放的污水中總磷排放濃度為3.92毫克/升,超標2.92倍。沈陽市生態環境局康平分局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罰款50萬元。
“我們對這些典型違法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就是希望全市各單位以此為鑒,引以為戒,自覺守法,切實維護沈陽生態環境質量。”沈陽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說。(記者孫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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