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1月6日電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日前發布《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號高爐“5·29”煤氣上升管爆裂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認定該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對27名相關責任人給出處理意見。
2019年5月29日16時23分許,南昌市青山湖區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煉鐵廠二號高爐在處理異常爐況過程中,爐內壓力瞬間陡升,造成煤氣上升管波紋補償器爆裂,爐內大量高溫焦炭從爆裂處噴出,掉落在出鐵場平臺,導致平臺及安全通道作業人員6人死亡、4人受傷。
事故調查組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5月28日中班和5月29日白班期間,高爐四個上升管處爐頂溫度顯示高于正常爐頂溫度,且呈現不均,為降低爐頂溫度,兩個班次通過爐頂打水裝置長時間連續打水,打入的液態水未經霧化,部分落在爐料上,在爐內減風操作時出現崩料,含水爐料落入爐體下部高溫區,其中的水分迅速汽化,體積急劇膨脹,引發爐內壓力瞬間陡升。同時因爐頂放散閥處于“手動”操作模式,未與爐頂壓力聯鎖,未及時自動開啟泄放爐內壓力,導致上升管波紋補償器爆裂,大量高溫焦炭從爆裂處噴出,集中掉落在南出鐵場作業平臺和西側安全通道,造成多人傷亡。
事故調查組提出了對27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其中,煉鐵廠二號高爐值班班長,鑒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議免于追究責任;煉鐵廠副廠長劉全勝和煉鐵廠二號高爐爐長馬靜,建議移送司法機關;方大特鋼董事長謝飛鳴等19人,建議予以行政處罰(黨紀處分);其余有關責任人也分別給出處理意見。事故調查組還建議對方大特鋼處以人民幣100萬元的罰款,并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管理。
針對這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事故調查組從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責任等方面提出了措施和建議。(記者范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