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濰坊昌邑一小區附近,一夜之間有25輛轎車車玻璃被砸,車內財物失竊。昌邑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僅用14個小時抓獲犯罪嫌疑人,破獲“11.05”系列砸車玻璃盜竊案。
11月5日6時14分,昌邑市公安局接群眾報警稱位于御海藍岸小區北側停車場車輛玻璃被砸。接報警后,民警立即處警展開調查。到場工作后發現,御海藍岸小區北側停車場及西側路邊共計25輛車玻璃被砸,部分車主車內現金及卡證一宗被盜竊。昌邑市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全力偵辦此案。
經過調取現場監控,犯罪嫌疑人面部遮擋嚴重,無法辨別其真實樣貌,僅能初步掌握其身形及穿著等線索。技術人員進一步對現場進行調查取證及摸排走訪。于上午9時30分發現犯罪嫌疑人蹤跡。經過對作案時間、作案地點、作案手段、現場物證、交通工具、逃逸路線等線索深挖,在接報警后6小時內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案情緊迫,不容耽擱!抓捕小組民警立即出發,趕赴泰安。趕路的同時,專案組在家民警根據掌握的線索進一步工作,最終確定犯罪嫌疑人確系閆某某。11月5日20時30分,在閆某某作案14小時后,將其成功抓獲歸案。
據悉,閆某某在半個月前出差到昌邑,住宿在御海藍岸小區附近一酒店。晚間出門遛彎時,閆某某無意中發現酒店附近御海藍岸小區北側停車場車輛集中,且燈光昏暗,日常經濟壓力較大的閆某某動起了歪心思,想通過砸車窗的方式盜竊錢財。因是臨時起意,閆某某并未將想法立即付諸行動。出差結束回到泰安,閆某某開始精心策劃此次犯罪行動。通過部分相似案例搜集、分析后,閆某某購買了黑色面罩、白手套、手電筒、破窗器,并準備了帽子和黑色運動衣為實施犯罪做好準備。
11月4日下午1時,閆某某自行駕車從泰安出發于下午6時抵達昌邑。為躲避追查,閆某某并未將車輛停放在案發現場,而是選擇一黑暗處停放。在車上一直等待至11月5日凌晨2時30分,閆某某更換衣服,帶上口罩和帽子,拿著破窗器和手電下車步行至案發地實施盜竊。作案后,閆某某返回車內,再次更換衣服,于11月5日5時許從昌邑出發返回泰安。返途中閆某某多次停車,將作案工具及作案時穿戴的衣物逐一丟棄,企圖銷毀證據。
目前,嫌犯已被警方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 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