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黃牛”機刷軟件倒賣門票牟利
廣東警方破獲一起門票倒賣案
一張熱門演唱會門票經層層轉手后,單價從千元被炒至萬元。在整個過程中,“黃牛”只需利用一臺電腦便可完成?
近日,廣東廣州、東莞兩地警方聯手,在阿里巴巴技術協助下破獲一起利用計算機程序銷售、制作“黃牛”機刷軟件,并將所得門票進行倒賣的案件,抓捕違法犯罪嫌疑人3名。
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刑警大隊稱,南沙警方將于近期以涉嫌提供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將犯罪嫌疑人陳某移交檢方。
發揮特長編寫軟件
賣給黃牛搶購門票
今年7月,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接到阿里巴巴集團安全部舉報,稱其旗下票務平臺大麥網發現部分熱門項目有機刷軟件模擬正常用戶參與搶票的行為,該部分機刷賬號在短時間內多次快速請求購買同一場演出的多張門票,且收貨地址、操作行為、賬號信息等特征驚人相似。
南沙分局警方接報后,經過偵查,鎖定該作案團伙,發現其中一名嫌疑人在廣州從化,另一名在廣東東莞。警方從詢問中獲知,犯罪嫌疑人系通過QQ群購買刷票軟件后,利用軟件模擬真實用戶操作實現搶購并倒賣演唱會門票。在詢問中,警方發現向廣州從化“黃牛”黎某出售搶票軟件的上線陳某,也在廣州市南沙區。
辦案民警透露,搶票軟件制作者陳某具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被抓捕時,他藏身于白云區一朋友家中,電腦上的軟件已經全部清空。被控制后,經過辦案人員的反復勸說和教育,陳某交代了其利用專業特長編寫搶票軟件,隨后在網上進行兜售,并同時以1888元至6888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大量“黃牛”用于搶購大麥網門票的違法犯罪事實。
據辦案民警介紹,犯罪嫌疑人陳某現年34歲,河南籍,大專學歷,大學期間學習計算機專業,畢業后曾在數家互聯網公司工作。起初,陳某為了滿足自己的購票需求,在網上購入一款搶票軟件,使用后發現效果不錯,便開始利用刷票軟件搶票并倒賣門票,之后便主要將該軟件售賣給他人使用。
據悉,此類軟件不僅用于搶購演出門票,還會用于鞋、手機等稀缺品的搶購,售賣模式一般是一次性購買,使用期通常是一年。
據犯罪嫌疑人陳某供述,不同售票平臺有不同的特點,因此每一款搶票軟件在技術上都存在差別,且他還為下線的“黃牛”提供不定期的技術“維護”,來應對購票網站對“黃牛”的攔截。
某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報告顯示,經檢驗,陳某制作的軟件程序具有以非常規方式構造和發送網絡請求,模擬用戶在大麥網平臺手動下單和購買商品的功能。
利用風控引擎平臺
配合公安打擊黃牛
警方稱,每一張倒賣的門票溢價在200元至1000元不等,陳某在此期間共非法獲利逾10萬元,其行為符合刑法定義的提供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即提供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行為。
據悉,南沙警方將于近期以涉嫌提供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將犯罪嫌疑人陳某移交檢方。
警方透露,本案中參與購買刷票軟件,并實施機刷購票的“黃牛”均受到了行政處罰,其中,廣州東莞一“黃牛”被處行政拘留10日。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阿里巴巴集團安全部運營專家彥彬稱,目前,大麥網借助阿里巴巴集團安全部的風控引擎平臺,已經形成了一套完備的事前監控預警、事中實時防控、事后評估優化的平臺治理體系,機刷攔截率高達99.9%。平臺基于用戶賬號信息、收獲地址、購買行為、操作行為等屬性集成有效的監測識別模型,能夠準確地從不同視角辨識機器刷票、眾包人肉搶票等“黃牛”行為。
大麥網風險治理負責人起靈說,截至今年6月底,大麥網通過技術攔截機刷請求近千萬次。今后將持續秉持“零容忍”的態度配合公安打擊“黃牛”,對于監控到的“黃牛”訂單一律取消。
□ 本報記者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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