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模特,成了陪酒?
女大學生投訴后
勞動部門介入:女孩求職須謹慎
近日,錢江晚報接到寧波一名女大學生的投訴,稱自己應聘了一家文化公司,本來是去當模特的。
培訓一段時間后,被公司送到福建泉州某酒吧走秀,其間還被工作人員強制要求陪客人喝酒,并被騷擾。該女生工作一個月后辭職,公司卻沒有給她發工資。
事情真相究竟如何?錢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應聘T臺秀模特卻被要求陪酒,經常被騷擾
李虹(化名)今年20歲,老家是安徽的,剛畢業于寧波某高等專科學校。說起自己的應聘經歷,至今還有些后怕。
“今年9月中旬,我在58同城上看到一則招聘啟事,寧波陸佳壹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招簽約藝人,T臺秀隊員,要求身高1米58以上,長相甜美,活潑俏皮。薪資待遇好,包衣食住行,同行平均薪資1萬元以上。
招聘后覺得這家公司挺正規的。培訓結束后,公司的人說,要帶我們去外地工作。10月2日晚上,我們一共6個女孩被帶到福建泉州德化縣的一家演藝酒吧。
我們穿著性感的禮服,6人一組,每次在臺上走秀6分鐘,一個晚上要走好幾遍。表演的時候,下面的客人喜歡哪位女孩就會送花給她,不同的花有不同的價格。相當于把網絡直播打賞放到現實中來。
但工作內容和公司原先承諾的不一樣。因為我們除了走秀,還被強制陪酒。在卡座的包廂里,客人會騷擾我們,甚至還有客人要帶我們出去。我一次都沒答應過。
剛來這個地方,6個女孩走了3個,不久又走了一個。但我當時身上沒錢,從德化到寧波光車費就要兩三百元。就這樣,我和另外一個女孩堅持了一個月。
目前我只拿到培訓費和1500元預支工資。當初說好的,每月保底7000元,如果為公司賺的錢超出7000元,就按60%來提成。因為我們沒有簽勞動合同,公司就這么拖著,老板說,哪有干一個月想走就走的。”
當地勞動部門介入調解,雙方達成協議
11月18日下午2點,記者來到寧波海曙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當時,勞動監察的工作人員正在調解雙方這起勞資糾紛。投訴人李虹和另一名女孩以及陸佳壹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張某、陳某均在場。
經過近2小時的調解,最后雙方各讓一步,李虹收到了勞動報酬6572元,另一名女孩拿到3430元,當場轉賬。
不存在強制陪酒的事,我們是正規文化公司
工資糾紛了結后,記者問涉事公司負責人張某:女孩所說的有客人要求“出臺”的事,與公司有關嗎?
張某說:“我不知道有這個事啊。”他接著說:“我肯定不贊成啊,就算她們有這個想法,公司也不允許她們有這種行為。這可是違法的。”
寧波海曙區勞動監察大隊一位參與調查此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些公司通常打著法律的擦邊球,招募一些涉世未深的女孩進入夜場工作,在高薪誘惑下,有些女孩不知不覺就墮落了,上當受騙的也有不少。
“希望你們的報道,能給社會上的年輕女孩一些警醒。”這位工作人員說。
本報記者 唐旭鋒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