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非法獲取信息推銷課程
浙江余姚:公益訴訟亮劍未成年人信息保護
“您的孩子馬上就要上小學一年級了,有沒有哪門學科需要補一下,如果有需要可以來我們這里了解一下。”今年以來,家住浙江省余姚市城東路的朱先生常常接到一些培訓機構的推銷電話。近日,朱先生發現推銷電話開始“清凈”了。這種變化源于余姚市檢察院的一份檢察建議。
今年9月,余姚市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線索,有3家培訓機構存在利用非法獲取的學生個人信息進行營銷的行為。據統計,3家培訓機構各自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學生個人信息近10萬條,并且利用該信息頻繁向學生家長推銷培訓課程,對學生及其家長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嚴重滋擾,長期無人制止。余姚市檢察院立即啟動公益訴訟程序,以原有刑事案件證據為基礎,補充調查收集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調查核實后,該院先行與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磋商,就消費者個人信息和公民個人信息的內涵和范圍等案件爭議問題積極溝通協調,最終雙方達成共識,形成公益保護合力。
為從源頭解決此類問題,余姚市檢察院還與該市教育局進行會商研討。“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泄露極易讓其處在被侵害的風險之中,比如被拐賣、詐騙等。”辦案檢察官介紹。9月30日,余姚市檢察院向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該局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涉案的培訓機構利用非法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進行營銷的行為予以查處,同時聯合教育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宣傳、整治活動,以個案的整改推進行業規范整治。
11月5日,余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聯合發文《關于打擊侵害消費者(學生)個人信息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開展為期2個月的專項執法行動。此次專項整治針對教育培訓機構、教育網站及教育App運營商侵害消費者(學生)個人信息違法行為和各中小學校、幼兒園私自泄露學生個人信息行為;全市各中小學和幼兒園對學生信息安全工作進行自查;市場監管部門和教育部門還將對侵害消費者(學生)個人信息的教育培訓機構,聯合開展行政約談,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對查處有違法行為的單位及個人將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目前,相關摸排檢查工作正在進行。(檢察日報記者蔡俊杰 通訊員俞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