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熊光宇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新華社天津12月17日電 記者17日從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天津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熊光宇(正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熊光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三月,熊光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公開資料顯示,熊光宇于2015年6月至2018年8月任天津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兼任天津市天泰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天津天房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天津渤海天易置業股份發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于2018年8月被免職。(記者尹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