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幼教市場,巧立名目抬高學費
湖北監利:一起幼教領域涉黑犯罪案一審宣判
由湖北省監利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孫某等19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近日在該縣法院一審宣判。主犯孫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名,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各并處罰金。
黑手伸向幼教市場,牟取高額非法利潤
孫某是監利縣三洲鎮人,2000年以來,他先后拉攏多名團伙成員,開設賭場和典當行,通過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以及強攬工程等手段,多次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經過多年發展,該組織形成了以孫某為組織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人數較多的犯罪組織,在監利縣三洲鎮以及相鄰的湖南省岳陽市一帶形成較大影響。
2011年,孫某把黑手伸向了幼教領域,他和團伙成員先后強行插手三洲鎮兩所幼兒園經營,并通過有組織地威脅、滋擾等暴力和軟暴力手段,逼退原股東,排除競爭,以強迫交易的方式控股經營這兩所幼兒園。
隨后該組織開始強行收購兼并當地其他幼兒園,最終壟斷了該鎮的幼兒園市場,并通過抬高學費謀取高額非法利潤。到后來,該組織還違法強行收取所謂“校車管理費”“人頭費”等費用,嚴重影響了當地群眾正常的生活、生產秩序。
“孫某組織的成員隨時出入原本應該封閉的幼兒園,他們‘社會人’的言談舉止,對幼兒的身心發展可能造成嚴重負面影響。”辦案檢察官介紹,先后有多名教師因為無法接受現狀,憤而辭職。
提前介入引導偵查,鎖定涉黑組織完整證據鏈
2018年5月,經全國掃黑辦督辦,孫某涉黑線索轉至荊州市和監利縣兩級公安機關核查,隨即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
隨著偵查工作的不斷深入,孫某等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初露端倪,公安部對此案掛牌督辦。
為督促公安機關更好地收集證據,監利縣檢察院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偵查,并多次與專案組成員召開聯席會議,對收集證據、適用法律提出檢察建議,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確保偵查程序合法和證據的合法性。
2019年3月,公安機關將此案向監利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由該院檢察長主辦。辦案組成員加班加點閱卷,制作了20余萬字的閱卷筆錄和長達600頁的示證質證PPT。由于部分犯罪嫌疑人羈押在外地,辦案組先后趕赴公安縣、江陵縣、荊州市沙市區等地提審犯罪嫌疑人。
在審查起訴階段,辦案檢察官多次與公安機關專案組召開聯席會議,就“黑財”追繳、追訴漏犯等問題進行溝通,并在后期工作中取得了較大進展。
6月20日,監利縣檢察院將該案向監利縣法院提起公訴。涉案被告人由移送審查起訴時的14人增加到18人。7月10日,監利縣檢察院又追訴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人,最終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達19人。
深挖徹查,移送多條“保護傘”線索
多年來,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利用當地政府部門少數工作人員的支持、縱容,壟斷當地學前教育,還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公然在幼兒園結伙出入,給師生的安全帶來極大的隱患。
針對上述問題和一些薄弱環節,監利縣檢察院通過檢察建議,督促相關單位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并將發現的6條涉黑涉惡“保護傘”線索及時移送該縣掃黑辦和紀委監委。
在審查起訴中,監利縣檢察院還發現該組織部分成員原前科判決不當的問題。在審查肖某被故意傷害案時,發現孫某幕后操縱張某投案,并指使張某、龍某作虛假供述,最后僅張某一人被判處拘役,其他涉案人員逃脫了法律懲處。在審查聚眾斗毆案時,發現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孫某階、李甲以及參與聚眾斗毆的另一方組織者李乙、積極參加者胡某原判決量刑畸輕,且對李乙、胡某適用緩刑不當。針對上述問題,監利縣檢察院向法院分別發出了再審檢察建議,法院現已采納一份再審檢察建議,由荊州市中級法院撤銷對張某的原有判決,發回監利縣法院重審。
蔣長順 彭威 鄧池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