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偽劣口罩17.5萬只! 鹽城一男子被判兩年徒刑
8日上午,射陽縣人民法院采用遠程視頻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銷售假冒偽劣的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案,當庭以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判處被告人辛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10萬元。
1月23日,被告人辛某某通過不法渠道,以每只0.1元的價格從山東臨沂購進大量假冒偽劣的“飄安”牌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隨即以每只0.5元至0.6元不等的價格銷售給射陽、濱海等縣24家藥店,共銷售17.5萬只,銷售金額計人民幣10萬余元。藥店經營者繼而將涉案口罩銷售給社會不特定公眾或贈送親朋好友。
法院經審理查明,涉案口罩經射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系假冒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且屬于二類醫療器械醫用口罩的范疇。涉案口罩送檢樣品經鑒定機構檢測,細菌過濾效率項目不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的要求,被認定為不合格產品。
射陽法院認為,被告人辛某某購進不具有防護功能的醫療器械,加價銷售給藥店,且銷售數量巨大,并流向社會大眾,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其行為構成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依法應當從重處罰。綜上,法院判處被告人辛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10萬元。據介紹,這次庭審通過網絡同步直播,共有220萬網友在線觀看。(通訊員 沈高軒 記者 萬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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