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拐賣親生女兒,解救后如何妥善安置
本應在父母呵護下健康成長的孩子,卻遭遇“骨肉分離”,而這一切竟是親生父親一手釀成。日前,拐賣親生女兒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盧某,其監護權也被撤銷,被拐賣的女童小慧(化名)等來了新的合法監護人,得到了妥善安置。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檢察院檢察官一直懸著的心終于放下了。
賣掉親生女兒,打賞直播平臺主播
盧某是小慧的親生父親,為什么會被撤銷監護權?這還得從盧某的犯罪行徑講起。
2019年4月,盧某以妻子離家出走自己無法撫養一兒一女為由,以支付8萬元“營養費”的名義,將2歲多的女兒小慧賣給一對喪子的中年夫婦。收買人在派出所給小慧上戶口時被民警發現了蹊蹺。經偵查,盧某的犯罪行徑被揭發。
經查,盧某在收到8萬元后,并未如其所說的將錢用于撫養年幼的兒子和給患病的母親看病,而是將其中的7.8萬元用于打賞某直播平臺主播。同年11月5日,晉安區檢察院以拐賣兒童罪對盧某依法提起公訴。今年3月25日,盧某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000元。
“任何一個兒童被拐賣,都會造成孩子心理和身體的創傷。父親太可惡了,孩子太可憐了,我們能否為年幼的女孩多做些工作,多給予些幫助?”這起拐賣案件牽動著辦案檢察官的心。
奔波協調,妥善安置被拐兒童
該院未檢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孩子不能繼續放置于收買人處收養,做好妥善安置成了當務之急。
根據福建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民政廳《關于妥善安置打拐解救兒童的意見(試行)》有關規定,晉安區檢察院向辦案公安機關發出檢察建議,依法將小慧送交民政部門臨時照料;簽發打拐解救兒童臨時照料通知書,不得由收買家庭繼續撫養;將該案情況,書面告知民政部門。
檢察建議發出后,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會同民政部門經多方協調、實地考察,決定將小慧送至民間福利機構臨時安置,并為孩子送去衣服、書本等物品。在送去司法溫暖的同時,幫助小慧盡快適應新的環境。
但是,小慧今后究竟由誰來撫養?檢察官首先想到她的親人,然而現實卻讓人無奈:小慧的母親曾某早已離家出走不知下落,父親盧某為錢賣女面臨刑事處罰。那么,是否可以由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撫養?經向小慧父母雙方戶籍地派出所調查發現,小慧爺爺早已過世,奶奶身患疾病無力撫養;小慧外公將小慧外婆殺害,仍在監獄服刑……一連串的調查工作得出的結果是上述直系親屬均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
建議民政部門提起訴訟撤銷被告人監護權
重新翻閱案卷材料顯示,盧某同事、鄰居作證時均表示盧某平時工作表現不積極、懶惰;庭審中盧某雖認罪但未明確意識到販賣行為給孩子帶來身心傷害;盧某是否會再次販賣女兒,隱隱的憂慮在檢察官的心上無法散去。
為確保小慧今后能在健康環境中成長,免受再次被骨肉至親販賣的侵害,該院根據相關規定,向晉安區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局向法院提起訴訟,撤銷盧某對小慧的監護人資格。
為了讓小慧盡快擺脫不幸,開始新的生活,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女檢察官沒有停下奔走的腳步,協同公安機關、民政局多次就小慧的最終監護場所選定問題進行溝通,并協商該區法院及時啟動快立快審快判綠色通道。4月15日,法院判決撤銷盧某的監護權,晉安區民政局成為小慧新的合法監護人。
“小慧現被安置在福州市福利院,希望孩子越來越好。”辦案檢察官劉娟說,這是今年福州市第一起撤銷監護權的案件,該院將以此案為依托,以點帶面探索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工作長效機制,與社會各界力量形成合力,確保未成年被害人得到妥善監護照料。同時,該院在12309檢察服務平臺中,設立“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專區,進一步暢通困境兒童保護的控告、申訴渠道,提升保護困境兒童的效率和效果。
張仁平 邱麗 陳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