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6成多發生在農村鄉鎮
記者近日從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以全省近兩年千余件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為樣本,對侵害農村未成年人案件的情況進行分析,發現在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所有案件中,在農村、鄉鎮生活的占絕大多數,為65.9%,平均被害年齡9.7歲,其中一半多的農村兒童不滿10周歲。就個案而言,年齡在13歲的農村未成年被害人居多。
據山東高院副院長傅國慶介紹,全省侵害農村未成年人犯罪呈現出針對農村未成年人實施的性侵犯罪尤為突出、拐賣拐騙兒童案件占比降低但網絡犯罪特征越來越明顯、農村未成年人易成為嚴重暴力甚至是黑惡勢力犯罪的受害者等特點。在農村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中,67.7%的案件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且大多是熟人作案,有79.1%的未成年被害人與犯罪人相識,23.5%的案件發生在鄰里之間。
傅國慶稱,農村一直是拐賣、拐騙兒童的重災區。近兩年,全省法院不斷加大對收買被拐賣兒童人員的打擊力度,通過遏制買方市場,進一步減少買賣兒童犯罪。全省法院拐賣兒童案件由2016年73件下降到2019年26件,但利用網絡實施犯罪的特征越來越明顯,從2016年占比6.8%上升到2019年的19.8%。
“一些犯罪分子在網站上隱匿發布‘送養’‘領養’信息,為非法收養兒童提供幫助,非法牟利,既擾亂了我國收養秩序,也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必須予以嚴厲打擊。”傅國慶說。
隨著法治鄉村工作的不斷推進,近兩年,針對農村未成年人實施的嚴重暴力犯罪明顯下降。2019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兒童案件分別比2018年下降37.5%、58%和37.5%。而一些滋生于農村的黑惡勢力逐漸抬頭,他們刻意拉攏招募當地未成年人,教唆、引誘他們實施犯罪,組織脅迫未成年少女賣淫,嚴重損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法律嚴懲。
傅國慶說,在嚴重暴力犯罪中,農村未成年人常成為案件雙方當事人矛盾激化后的無辜受害者,因農村鄰里糾紛被殺害的未成年人占19.1%;因父母婚戀糾紛(家庭瑣事、離婚、一方出軌等)遷怒孩子致死的案件有42.4%,甚至出生幾個月的嬰兒也未能幸免。
“農村未成年人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由于家庭生活環境、教育環境等因素的影響,往往更容易受到不法侵害,需要社會各界給予更多的關心關愛。全省法院將繼續嚴厲打擊侵害農村未成年人的暴力、性侵犯罪和農村黑惡勢力犯罪,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數據庫,積極參與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聯合相關部門辦好法治課堂,對未成年人加強自我安全教育,不斷增強群眾的法治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為鄉村振興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傅國慶說。
記者梁平妮 通訊員段格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