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云南開遠一男子闖入幼兒園噴腐蝕液體致54人受傷一案宣判
近日,云南省開遠市人民法院對闖入幼兒園噴腐蝕液體致54人受傷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孔某涵犯危害公共安全罪、投放危險物質罪、放火罪、故意毀壞骨灰罪執行有其徒刑十九年。
2019年11月11日,云南開遠當地一男子孔某涵因心理扭曲,加之工作生活不順,從網上購買和制作氫氧化鈉(又稱燒堿、火堿,具有強堿性,腐蝕性極強)液體,剪斷圍墻鐵絲網攀爬進入開遠市東城幼兒園,對師生實施報復行為。
經送醫全面檢查,受傷的師生包含輕度癥狀48人、中度癥狀4人、重度癥狀2人。案發后該涉案男子被警方抓獲。
據警方調查,該案件系孔某涵一人所為,因其自幼家庭父母離異,缺乏家庭溫暖,導致心理扭曲,加之工作生活不順,產生悲觀厭世和報復社會的心理,遂從網上購買和制作氫氧化鈉液體,用噴霧器向幼兒園師生實施報復行為。(總臺央視記者 李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