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能在核心期刊發論文,騙了200萬
鄭州管城:10人因詐騙獲刑,被害人遍及全國多地
謊稱可以托關系在核心期刊甚至國際期刊發表論文,并偽造論文采用通知單詐騙,被害人遍及全國多地,涉案金額逾200萬元。由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以被告人朱某為首的團伙詐騙案,日前公開宣判。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汪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8萬元,其余8名被告人均認罪認罰并退還贓款,被適用緩刑。
2015年4月15日,朱某伙同王某(在逃)在河北注冊成立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并吸收被告人汪某、李某(另案處理)為股東。4人招聘員工組成若干業務團隊,由汪某對員工進行話術培訓。團伙成員自稱編輯,通過閑魚平臺、發名片、QQ、微信等方式聯系客戶,或者直接通過非法獲取的公民信息電話聯系特定人群。如對方確有發表文章的需要,他們就開始推薦各種期刊和收費方案。被害人一般分兩類,一類是自己寫好了論文尋求發表,另一類是付款找人代寫。代寫論文會收取上萬元代寫費,但其實只是團伙成員花幾十元找人亂寫的論文,并謊稱有內部渠道,任何論文都能發表。如果有人持懷疑態度,他們便邀請其前來公司洽談。實地考察后看到公司有辦公場所且員工眾多,加上總經理親自接待,簽署發稿協議書,大部分被害人便深信不疑,徹底掉入騙局。
隨后,詐騙團伙成員首先向被害人收取訂金,少則數千,多則上萬,金額多少根據被害人的信任度決定。收到款項后,他們再利用編輯軟件將稿件錄用通知單中題目、名字、時間修改偽造后發給被害人,還謊稱論文發表是熟人私下操作,貿然聯系版面編輯會導致無法發表,耐心等待期刊印發即可,進而騙得尾款。
得手后,騙子們便使出“拖”字訣,以各種話術推遲論文發表時間,譬如最近查得嚴、稿子質量不高、審稿嚴格、安排轉投其他刊物等,甚至“最近霧霾嚴重,不能印刷”都能作為理由。遇到被害人堅決要求退款的,他們就以各種理由指責被害人違約在先,不肯退費。如果被害人投訴舉報數量過多,騙子們就變更公司名稱和法人,使客戶無法聯系,換個“殼”繼續實施詐騙。
承辦檢察官提醒公眾,正規、權威期刊均有官方投稿渠道,且審稿程序嚴格,有投稿需求的人員切勿輕信網上所謂的“內部渠道”“熟人操作”信息,以免落入詐騙陷阱,得不償失。(通訊員王彬 崔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