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9月22日電 記者從22日舉行的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新聞通氣會上獲悉,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專業技術人員在職業資格、職稱、繼續教育學時三方面將實現滬蘇浙互認。
近日,一體化示范區執委會會同上海、江蘇、浙江兩省一市人力社保部門聯合出臺了《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專業技術人才資格和繼續教育學時互認暫行辦法》,針對示范區專業技術人才,聚焦職業資格、職稱和繼續教育學時,突出“跨域、互認和共享”,完善人才流動機制,打破人才使用壁壘。
此次推出的示范區人才資格互認暫行辦法,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總體方案的批復》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蘇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為示范區專業技術人才一體化發展而打造,互認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職業資格。滬蘇浙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自行開展的二級建造師、二建造價工程師、二級注冊計量師和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等考試,將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合格標準、統一證書樣式,證書可在示范區任一省級主管部門作為注冊、職業或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已在滬蘇浙取得的上述職業資格證書,并在發放地注冊的,可隨所在企業經示范區屬地省級主管部門備案后執業。
二是職稱。在示范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戶籍、檔案、人事關系的限制,通過現工作單位直接在屬地申報職稱;調入示范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先在滬蘇浙取得的職稱證書,符合國家職稱評價基本標準的,不需要再復審、復評或確認,由用人單位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符合高一級職稱申報條件的,可持原職稱證書進行申報。
三是繼續教育學時。滬蘇浙專業技術人才跨區域流動到示范區的,已取得的繼續教育學時,均可作為考核評價、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培養選拔和執業注冊的依據。
辦法實施后,滬蘇浙將建立專業技術人才資格數據的共享機制和失信專業技術人才的聯合懲戒機制,確保互認工作順利進行。下一步還將對示范區在長三角地區具有領先優勢的行業領域或者社會通用性廣、影響面大的職稱系列,研究制訂統一的評價標準,并探索在示范區成立聯合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示范區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王子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