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版反殺案二審開庭兩年后宣判:防衛過當,九年改判五年
在對方掐住自己脖子并揚言“弄死”自己的時刻,陜西男子王浪持酒瓶進行反擊,其后對方因心臟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浪被控故意傷害一審獲刑九年。
9月25日,這起曾引起廣泛關注的“陜西版反殺案”在二審開庭近兩年后,終于迎來終審判決。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王浪的辯護律師處獲悉,陜西高院經審理認為,王浪的行為屬于防衛過當,改判王浪有期徒刑五年。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7年12月10日,王浪與朋友苗某在陜西省涇陽縣某酒吧內喝酒時,被害人李雷及兩名朋友進入酒吧,從其旁邊經過時,李雷認為王浪用眼睛瞪他,即上前質問,并拿起煙灰缸扔向王浪,雙方因此發生爭執,雙方的朋友及酒吧工作人員勸阻無果后,當晚20時36分許,沖突升級,王浪與李雷各持酒瓶扭打在一處,隨后相繼倒地。
約1分鐘后,李雷起身離開酒吧,又在門外停留約1分鐘后再次倒地,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8年6月28日,咸陽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了案件系李雷引發,但同時認定王浪的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也不屬于防衛過當,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浪有期徒刑9年。
值得注意的是,王浪上訴后,他的辯護律師徐昕及王萬瓊在二審庭審中均指出,此次事件是因被害人李雷無端滋事引發,雙方發生沖突后,在李雷糾纏并威脅王浪的5分多鐘內,王浪曾多次賠禮道歉,并7次伸手安撫李雷,但均被李雷將手打開。而事件的嚴重后果,系因李雷將手中酒瓶敲碎,另一只手掐住王浪脖子,致使王浪感到生命受到威脅,繼而發起反擊,兩名辯護律師均認為王浪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
在2018年12月20日的二審庭審中,王浪稱自己在對李雷進行反擊時前,李雷將手中的酒瓶敲碎,掐著他的脖子,并兩次揚言要弄死他,這讓他覺得這是他遇到過最危險的時刻,遂持酒瓶進行反擊,他并不知道自己手里的酒瓶是什么時候碎的。王浪曾在庭審中含淚發問,如果不反擊,遇到這種情況自己到底該怎么辦?
9月25日,在二審庭審結束近兩年后,陜西高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王浪的行為屬于防衛過當,改判王浪有期徒刑五年。
王浪的辯護律師徐昕表示,他堅持認為這起案件是標準的正當防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我對二審法院的判決表示遺憾”。王浪的父親稱,他對案件終審結果不能接受,將繼續為兒子申訴。
澎湃新聞記者 陳雷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