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海口10月22日電 10月21至22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五指山“鵬輝幫”石某進、王某等51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這是繼五指山市“月亮幫”“煙酒幫”涉黑案后,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的五指山市第三個“黑幫案”。
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販賣毒品罪等7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石某進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故意殺人罪、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販賣毒品罪等8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判處其他4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到二十年不等刑期,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到數額不等罰金。
經審理查明,從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在五指山市大規模地開設賭場,大肆斂財,違法所得合計人民幣7800余萬元,并以此設立了五指山華爵商務酒店、五指山華爵房地產公司、五指山至尊娛樂會所等經濟實體,攫取巨額經濟利益,該組織利用在當地的強勢地位,通過上述經濟實體非法獲利2億余元,維持組織的發展及壯大。
該組織以石某進、王某為首,骨干成員基本固定,組織人數眾多。為維護組織賭場利益及樹立非法權威,長期與“月亮幫”“煙酒幫”等幫派爭斗報復、逞強耍狠、搶占地盤,在五指山市紅旗路百貨公司、農墾大院、佳佳娛樂會所、至尊娛樂會所、雅蓄路第二市場區域等公共場所,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聚眾斗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開設賭場、販賣毒品等違法犯罪活動,造成1人死亡、1人重傷、12人輕傷。該組織通過上述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和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五指山市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馬潤嬌)